关于印发吉林省知识产权强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知产运用字〔2021〕1号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吉林省知识产权强企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省知识产权局
2021年6月25日
附件
吉林省知识产权强企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20〕28号),激发全省企业创新活力,通过实施吉林省知识产权强企工程,引导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强政策扶持,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强企,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密集、转化运用成效显著的知识产权强企,通过重点扶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核心竞争力,选树强企典型进行宣传推介,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激发全省企业创新活力,为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条件
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转化运用,经营发展状况良好,近3年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名单,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有效专利拥有量10件以上或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有效发明专利5件以上;
2.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达500万以上;
3.专利转让、许可或转化的数量2件以上;
4.近三年以来知识产权经费投入100万元以上;
5.专利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销售收入比值达30%以上;
6.获得中国专利奖或省专利奖1件以上。
三、工作程序
(一)发布申报指南。每年上半年发布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明确申报条件,各市、州知识产权局(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内的企业申报。
(二)组织评审。省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通过形式审查的企业进行评审,经集体讨论后确定拟列企业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三)立项备案。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年度吉林省知识产权强企业名单,予以备案,并实施动态管理。
四、支持措施
(一)对备案的吉林省知识产权强企,通过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补助资金予以支持。
(二)对知识产权强企开展的专利导航项目、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予以重点支持和补助。
(三)加强知识产权强企人员培训辅导,提高知识产权人员能力素质,更好服务企业发展。
(四)加大知识产权强企宣传推介力度,选树典型,提升企业知名度和影响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组织管理
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吉林省知识产权强企评选、备案和统筹管理,各市、州局负责本辖区内有关工作的组织落实,并按照实际情况适当给予配套支持。省局定期跟踪知识产权强企工作情况,加强服务对接,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知识产权问题。
(联系人:知识产权运用处 王智宇 0431-84338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