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5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吉市监议字〔2021〕9号
史东斌: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企业开展诚信创建活动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诚信建设的要求,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落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求,依据职能依法依规加强信用监管,着力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诚信社会环境。
一、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诚信守法
指导行业协会广泛开展信用教育,加大宣传力度,推行信用承诺,促进社会共治,普遍提高各行业领域信用意识。通过宣传册、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企业诚信守法的必要性,以及被列入异常名录以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失信企业造成的不良影响,督促企业遵纪守法。
二、优化公示系统,强化信用惩戒
建立省政府涉企信息归集组织领导机制,统筹推进全省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持续优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动实现了公示系统与全部省级政府部门、部分中直部门的涉企信息归集系统互通互联和数据对接,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实时归集和智能化、精准化,将分散化区域化的信息整合起来,归集各类市场主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进行公示,促进社会监督,强化对违法违规市场主体的信用惩戒。
三、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我厅高度重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自2017年开始组织部门联合抽查,部门内多业务条线、部门外多监管队伍、上下级之间遵循“能联合尽联合”的原则进行全方位联合,推进监管工作由“单兵作战”向“联合作战”转变。2019年,迅速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制定印发了《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出台了《抽查实施细则》和《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2020年制定了《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参与部门由国家要求和16个的基础上,逐步增加到目前的31个,联合抽查事项达到了66个类别227个监管事项。2019年,吉林省联合抽查比例达到21.37%,2020年受到疫情影响的情况下,仍达到21.6%,这样的比例在全国都是排在前列的,说明我省部门联合监管已形成成熟稳定的工作机制,实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在提高监管效能的同时极大减轻了市场主体的负担。
四、推进信用修复,帮助企业信用重塑
深入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工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诚信健康发展。一是强化工作机制。我厅于2020年10月制定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容缺修复机制》,对于符合修复条件的企业,有效缩短修复的时间,减少修复成本,进一步鼓励企业自我承诺、主动纠错、信用重塑,使已纠正失信行为的企业快速恢复正轨,有力推动吉林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推进信用助企。我厅及时为符合条件的企业修复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上的行政处罚信息,并为我省上市及评优企业开具无违规证明,推进信用助企。今年3月,我厅为多家评优企业审核盖章,主动帮助问题企业信用修复,有效保障我省企业参选全国五一劳动奖评比。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