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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MB1528034J/2020-03438
分      类: 委员提案;综合政务(其他);建议提案
发文机关: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成文日期: 2020年06月05日
标      题: 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市监议字〔2020〕3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30日
索  引 号: 11220000MB1528034J/2020-03438 分      类: 委员提案;综合政务(其他);建议提案
发文机关: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成文日期: 2020年06月05日
标      题: 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市监议字〔2020〕3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30日

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吉市监议字〔2020〕3号

王英梅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吉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建议很中肯、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提高吉林省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近年来,全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健全各级、各环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机制,进一步提升吉林省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吉林省食品安全监管现状

  (一)吉林省食品安全总体形势。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吉林省委、省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战略,在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产业规划、监督管理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全省食品产业快速发展,安全标准体系逐步健全,检验检测能力不断提高,全过程监管体系基本建立,重大食品安全风险有效管控,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抽样检测年度合格率均稳定在98%以上,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100%,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连续多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守住了食品安全底线,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但我省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食品安全多发易发潜在因素、风险隐患还不同程度存在,目前,全省食品经营者近37万户,其中食品生产企业近5千户,食品经营者近23万户,餐饮服务单位近14万户,生产加工小作坊6000余家,大型生产企业只有65户,“少小散”的特征还比较明显。

  (二)食品生产环节监管情况。一是严格实施食品生产风险分级管理。持续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建立风险隐患问题清单,科学划分企业风险等级,根据风险等级确定检查频次、制定检查计划,对重点企业实施靶向检查、重点监管。二是持续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以白酒、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蜂产品、调味面制品等生产企业为重点,连续4年在全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行为;掺假造假、使用非法渠道购进和劣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一非两超”的行为等,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三是突出对大型、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召开大型企业监管推进会议,签订承诺书,持续推进企业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2019年我省乳制品、大型肉制品企业样品国抽、省抽合格率均达到了100%,为近年来质量最好水平。四是开展食品生产小作坊综合治理行动。实施“小作坊食品安全三年提升工程”,制定印发了《生产加工小作坊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重点推进白酒加工小作坊的综合治理工作,2019年重点对肉制品和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综合整治,此项工作被吉林省委省政府列入了2019年全省民生实事工程。2020年重点整治豆制品等其他各类生产加工小作坊。通过治理使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环境干净整洁,加工条件明显改善,人员素质明显提高,许可持证率达到100%。五是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制定印发了活动实施方案,研究制作了18个追溯记录规范表格,督促指导全省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019年省厅投资50多万元,为全省5000余家食品生产企业统一制作了“产品质量保障承诺公示板”,统一印制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推动全省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三)食品销售环节监管情况。一是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印发《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清单》,重新梳理了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企业、市场开办方等8类食品经营主体的46项主体责任事项。印发《深入推进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的方案》,2019年全省有41131户城市食品经营者,21342户乡镇食品经营者已完成风险分级评定工作,为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集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拉网”排查行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8716人次,检查食品经营主体33581个,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667个,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94件,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货值10.29万元,假冒伪劣食品案件罚没金额24.69万元,收缴假冒伪劣食品数量6860.56公斤,查处无照经营主体67个,吊销食品经营许可1户。三是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攻坚行动。重新梳理了15项农村销售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及时总结汪清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经验,印发《全省农村销售环节食品安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集中开展销售环节农村食品安全攻坚行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5506人次,检查农村食品经营者18182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309个次,查处经销“三无”、过期、假冒伪劣等食品案件2件,收缴问题食品81.5公斤,查处各类食品经营违法案件案值0.024万元,收缴罚没款7.8万元。四是突出问题导向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整治。针对2018年度我省面制品抽检不合格率较高的情况,2019年组织开展了全省销售环节面制品(馒头、面条)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对92家检查中存在问题的销售者下达了限制整改通知书,取缔无证无照违法经营户4家。省厅安排20万元专款,对市场上销售290个批次面制品进行监督抽检,产品合格率为95.17%;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抽检了344个批次的面制品,合格率为99.7%。五是持续加大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严厉查处学校幼儿园周边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经营来源不明、“三无”、无中文标识、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常温存放冷藏冷冻食品等违法行为,对全省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监督检查达到了全覆盖要求,为学生儿童创造良好食品安全环境。

  二、建议中内容的有关情况

  (一)有关食品安全标准情况。推进最严谨的标准,不断健全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实施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定期制修订一批产业发展和监管急需的食品安全基础标准、产品标准、配套检验方法标准。实现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全程质量控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筑牢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截至目前我省备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4000余个。2019年征集有效项目171项,符合条件并急需制定的82项,组织完成审定40个农业标准项目。组织开展2019年第三批7项农业项目地方标准的推荐上报及专家论证工作,向国家报备并组织制定刺五加鲜叶和刺五加茶等具有地方特色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对1400余家企业正确使用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指导。出台制定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十项制度、食品生产者自律十项制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规定等36项法规制度。率先实施“三品一标”(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奖励制度,2019年新获证产品达178个。

  (二)有关食品安全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加快“数字食安”建设,推动构建纵向贯通、横向互联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开发“数字食安”1.0版(建立完善的电子监管、行政审批、监督检查、检验监测、风险分析等业务系统,推进溯源体系、检测体系、监控体系、监管体系建设,实现由“人管秩序”向“数管秩序”的转变),构建综合信息平台,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将“互联网+公安”与“互联网+食品”有机结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开展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排查,拓展网上网下战场,提升网上网下联合作战能力。依托“吉林祥云”平台,完善吉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持续推进与各部门监管系统对接联通,逐步实现监管数据自动采集、汇聚和推送,为风险预警、信用监管、投诉举报等功能提供有力数据支撑,逐步实现从构架建设向推广使用转型。

  (三)有关食品安全诚信系统建设情况。进一步发挥法律政策保障作用,推进信息共享、监管互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励企业诚信守法。依托“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动政府部门开展联合惩戒。建立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开发“互联网+监管”风险预警系统,推行基于信用分类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提高抽查检查准确度。建立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诚信档案,加强信用管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文化建设,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责任,建立“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和法定责任人的惩处,严重违法行为实施食品行业终身禁入、行为入刑,营造有利于企业、行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厅将根据工作实际,认真研究王英梅委员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统筹考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建立最严谨的标准,不断夯实工作基础。针对法规、标准缺失、落后及执行不到位问题,加快推进《吉林省食品安全条例》立法进程,进一步完善促进产业发展和监管急需的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

  (二)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加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以提升重点示范县(园区)建设为载体,持续推进餐饮服务业质量水平提升工程和“智慧食安”建设,不断提高食品监管现代化水平,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

  (三)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全力推动社会共治。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刑衔接,探索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力度。畅通举报渠道,重奖举报人。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示范作用,营造良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构建食品安全群防共治格局。

  (四)坚持最严肃的问责,强力推进《责任制规定》落实。全面落实好党政同责要求,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建立财政投入增长机制,保障监管能力逐步提升。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作用,完善工作机制,构建省市县乡四级责任体系。

  再次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省的食品安全工作。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更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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