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2019年度全省消费环境情况报告
吉市监字〔2020〕26号
省政府:
为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程,打造良好消费环境,根据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要求,省市场监管厅与第三方机构合作,连续三年组织开展消费环境指数评价研究工作,持续跟踪全省消费环境状况。日前,《2019年度吉林省消费环境指数测评报告》正式完成,全面分析了全省消费环境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消费环境总体情况
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活动,全省新增放心消费示范店(企业)1606户,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商圈(街区)65个,承诺无理由退货实体店达2715户,万人拥有发明专利5.65件,每万户市场主体平均拥有有效注册商标916件,特别是大力推进夜经济、“直播带货”、“网红经济”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营造了良好消费环境,有效释放了全省消费潜力。经测评,2019年全省消费环境总指数为78.71分,比2018年提高2.97分,继续保持稳中有升态势。
全省消费环境评价设立4个一级指标,得分分别为经营者诚信80.29分、消费安全环境79.23分、消费者满意度78.09 分、消费基础环境77.65分。下设17个二级指标, “价格诚信”“消费创新”“机制建设”“诚信经营”“服务安全”“售后诚信”6个指标得分在80分以上, “消费便利度”“商品安全”“消费结构”“品牌培育”4个指标得分在75分以下,“消费能力”“商品满意度” “服务满意度”等7个指标得分介于75-80分之间。
全省各地区消费环境排名总体保持稳定,依次为:吉林83.04分、梅河口82.29分、通化81.96分、长春79.70分、松原79.23分、公主岭77.59分、延边76.92分、四平76.88分、辽源76.46分、白山76.05分、白城75.66分。
测评结果总体表明,全省消费环境指数连续三年稳步提升,经营者更加注重诚信经营,消费者满意度逐年提高,消费环境明显改善。同时,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消费环境有了更高要求,消费环境创建工作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总体上看,我省消费支出规模小,增长速度缓慢。2019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7777.2亿元,仅占全国的1.89%,增长3.4%,比全国平均增速低5.6个百分点。同时,消费基础环境建设不均衡,品牌引领消费作用发挥不明显,消费维权任务仍比较艰巨。一些对经济有明显拉动作用的重点消费领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新经济消费方面。新经济消费模式固化,需求匹配度低,忽略了消费者的兴趣触点。平台优惠力度小,平台内商家促销活动少,降低了消费者的购物热情。在线教育、医疗供给方式单一,缺乏有效监管,影响了商家的服务效果。
夜经济消费方面。夜经济载体覆盖不全,场所分布不均,夜间消费“菜单”有待丰富。夜经济模式单一,品牌文化缺失,夜间消费“场景”有待创新。配套设施不完善,政策环境不匹配,夜间消费“保障”有待升级。
汽车消费方面。汽车消费优惠政策少,以旧换新置换补贴力度低,汽车消费动力不足。二手车消费市场不透明,科学的二手车定价模型与评估系统应用不足。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缺口较大,互联互通广度和深度不够。汽车产业数字化水平低,汽车消费金融产品数量少,生产、销售、服务全产业链建设不足。
农村消费方面。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低,收支预期不稳定,消费动力不充足。农村物流覆盖率低,电商服务网点少,信息化建设滞后,消费设施不够完善。农村市场体系不健全,新业态消费模式缺失,消费环境不够充分。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消费受到较大冲击,创新消费理念,提振消费信心,大力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持续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是我们的重要任务。
三、相关对策和建议
(一)加快释放新兴消费潜力。一是推动零售业和服务业数字化。以红旗街、重庆路、桂林路等城市重点商圈街区为数字化营销试点,推广云逛街、云购物、云体验系列活动,发展消费新业态。鼓励大型商超进行社区化服务升级,开展生鲜智能快递柜业务,提升到家服务能力。打造我省直播电商3.0平台,举办电商直播采购节等系列活动,鼓励名人带“吉货”、领导带“吉品”,推动消费升温。二是开拓云端消费新空间。拓展“云教育”模式。精准对接学龄前儿童、在校学生、就业人员和退休老年人等不同群体的多元需求,提供高质量在线教育产品与服务。拓展“云健康”模式。整合优化医疗健康资源和供应链,加快推进医养结合,促进中医药健康旅游等新业态发展。拓展“云旅游”模式。深入挖掘长白山景区、长影世纪城、雾凇冰雪和避暑休闲等旅游资源,引导景区与线上平台合作,开启“云展览”“云旅游”+文旅产品带货等直播活动,促进文化旅游挖潜增效。三是创建消费者权益保护新模式。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搭建吉林省消费维权网络平台,开发“吉林省消费通APP”, 提升消费纠纷在线投诉和处理能力。实施新消费业态审慎监管。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消费后评价制度,大力优化线上消费环境,严厉打击网络刷单炒信等黑色产业链。
(二)提质夜经济消费。一是构建多元化夜间消费空间格局。积极探索“文商融合”“文旅融合”新模式,塑造夜消费“文化IP”,拓展夜经济集聚区功能,重点打造“餐饮+新娱乐”“餐饮+新零售”等新“夜”态。打造夜间经济示范点位,建设“网红街巷”,形成口碑效应。找准夜间购物定位,推行夜间消费券发放活动,探索建立24小时营业试点街区,引领夜间消费新风尚。二是提供精细化夜经济公共服务保障。从夜经济供给侧改革入手,优化夜经济配套设施,完善夜间交通配套,增设夜间临时停车场,加强夜经济安全管理。同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有序放开“外摆位”和“流动商贩”限制,对延长营业时间的商家给予适当税费减免或政策补贴,推动夜间消费再上新台阶。
(三)提振汽车消费。一是短期以刺激性政策为主,释放刚性需求。落实并延长新能源车购置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对购买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优化二手汽车流通网点,搭建线上线下二手汽车交易平台,减征二手车销售增值税。鼓励开展以旧换新等促销活动,加大置换补贴力度,扩大汽车消费总量。二是长期以催化性政策为主,促进消费升级。联合新能源汽车充电运营商开发统一APP,打破运营商之间界限,实现全省充电设施互联互通,提高充电桩使用效率。创立“流程化、绿色化、资源化、信息化”的报废汽车处理模式,对报废汽车实现绿色拆解、完全分选与零部件再造的全流程综合利用。建立厂商端、店端、用户端“三端合一”数字化汽车产业互联网平台,加速汽车产业数字化建设。鼓励汽车金融行业创新消费信贷产品,适应多样化汽车消费需求。
(四)推动农村消费。一是激活农村实物消费潜力。采取“政府补贴+企业让利+金融助力”的方式,加强汽车、农机、家电产品的售后服务和金融服务,在生产、销售和服务三端给予农民消费支持。鼓励经销商下沉市场,完善县、乡、村销售网络的分层构建,实现售后服务网点落地。做好旧汽车、农机和家电的回收和以旧换新服务,解决农民后顾之忧。政府主导,联合生产厂家和大型电商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汽车—农机—家电”全民换新大型促销活动。二是拓宽农村新经济消费渠道。加快物流服务站点建设,完善商品流通网络等设施,在村一级运输环节给予补贴等政策支持,实现“快递下乡”向“快递进村”迈进。顺应农民消费升级趋势,丰富农村消费品种类,推动电子商务向广大农村地区延伸覆盖。扩大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引导快递企业与供销、农村电商网点合作,推广农产品“生鲜电子商务+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服务新模式,打通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双向流通渠道。三是夯实农村消费发展基础。围绕旅游、教育、康养、环保等绿色消费主题,打造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发展休闲农业、旅游度假产业,拓展农村绿色消费空间。完善农村交通网络,加快实施村路硬化工程,加速县(乡)道与高速公路、国省道便捷对接,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和旅游景区连线改造;实施农村地区水电气、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为农民进城消费或网上购物提供便利。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