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解读
一、该文件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去年10月29日,我省印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意见》(吉政发〔2018〕22号,以下简称《意见》),从税费优惠、财政支持、金融支持、准入便捷、不动产及社保支持等5个方面提出了27项支持政策,尤其在便捷转企、控降转企成本、优化转企环境、助推成长发展等方面给予一定政策支持,有力地引导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累计新增“个转企”企业841户,同比增长143.77%。今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厅在牵头落实该《意见》过程中,会同成员单位一方面深入长春、吉林、通化、松原、白城5市开展专题调研,了解在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企业需求,另一方面赴浙江省学习总结经验,召集成员单位研究存在的问题和企业需求,认真梳理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新措施,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即《政策措施2.0版》,先后3轮征求16个相关中省直部门、单位意见,完成规定的论证审查程序,报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于7月22日印发实施。
二、该文件和吉政发〔2018〕22号文件之间是什么关系?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意见》(吉政发〔2018〕22号)是全省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的总遵循,《关于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吉个转企〔2019〕1号)是吉政发〔2018〕22号文件政策措施的升级版,这两个文件共同构成我省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政策措施体系,将在优化我省市场主体结构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该文件具体包括哪些政策?
《若干政策措施》分5个部分,共24条具体政策措施:
一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6条。主要集成了今年以来国家出台的深化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政策,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个转企”企业税负。
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5条。提出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个转企”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对“个转企”企业在创业创新、专利申请方面给予资金支持;给予“个转企”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一定帮扶等政策措施。
三是实施减费降负行动,4条。提出减缴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专利申请费、实质审查费和自授权当年起10年的年费和复审费,“个转企”企业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在现行基础上下调30%,以及减轻“个转企”企业在用电、用地、用工等方面负担的政策措施。
四是加强金融扶持服务,6条。提出创新贷款方式,推动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使用“银税互动”“助保金池”贷款产品,对运用专利权质押贷款的“个转企”企业给予贷款贴息、保险费和评估费补贴,禁止银行业机构向“个转企”企业贷款乱收费等政策措施。
五是强化组织推动落实,3条。提出建立“个转企”专题平台,省委组织部实施党建引领“个转企”行动计划,省委宣传部统筹推进“个转企”社会宣传等工作措施。
四、如何将该文件落实落细?
一是制定政策落实配套措施。文件印发后,省推进“个转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政策涉及部门就各项支持政策措施制定办事指引,让社会各界尤其是个体工商户和“个转企”企业明白政府支持“个转企”有哪些政策、享受政策需具备哪些条件、如何享受政策等。
二是建立政策落实监测机制。加强对去年印发的《意见》和今年印发的《政策措施2.0版》落实情况的跟踪监测,适时通报各部门、单位政策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三是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对《支持“个转企”政策办事指引》,除印发一定数量纸质宣传材料外,将通过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小微企业名录(吉林)、吉林市场监管非公党建网等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推送,多维度、立体式营造推进“个转企”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