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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3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公布2023年度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以下简称省市场监管厅)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段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省市场监管厅网站下载。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电话:0431-81766021,传真:0431-85882701,电子信箱:jlsjxxgk@126.com, 邮编:130022,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599号。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省市场监管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并推进落实《2023年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政务公开工作台账》,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做好市场监管领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审核发布,依法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依申请公开及答复等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障。省市场监管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工作实际,组织对《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第五次制订,明确省厅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提交、发布、内容等事项,对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形以及收费的适用标准进行说明,梳理制作《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制度支持。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在省市场监管厅门户网站上对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许可事项和办事服务事项、政府采购等事项及时主动公开,省市场监管厅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560条,吉林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信息528条。加强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发布,依法公开文件、预算决算、行政处罚等,发布相关信息197条。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其中通过互联网途径(含政府信息公开电子邮箱)收到申请12件,通过纸质信函途径收到申请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涉及行政处罚案件、注册登记、法律法规、行政机关信息、公平竞争审查等领域,上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答复。  

  (四)加强政府公开信息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五公开”制度,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贯彻执行于办文办会的全过程。进一步细化省厅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审查和发布流程,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前需审查的内容和程序,重点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定期做好公开信息查阅利用的整理归档工作。

  (五)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省市场监管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和政务新媒体运行维护。省厅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分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5个栏目,其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又分为12个子栏目,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平台管理落实专人专责,强化平台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栏目设置更加明晰,为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6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5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15.7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省市场监管厅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内容仍需丰富,公众互动质量有待加强,公开流程还需规范完善等。2024年,省市场监管厅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力度,确保公开内容的丰富性、准确性、安全性,不断提升电子政务便利化程度,持续优化公开方式方法,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开流程,为市场建设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服务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将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