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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3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公布2022年度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以下简称省市场监管厅)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段为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省市场监管厅网站下载。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电话:0431-81766021,传真:0431-85882701,电子信箱:jlsjxxgk@126.com 邮编:130022,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599号。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省市场监管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并推进落实《2022年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加强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和门户网站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增进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满意度,全面推动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增强公开实效。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在省市场监管厅门户网站上对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许可事项和办事服务事项、工作动态等事项进行及时主动公开,省市场监管厅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1168条,吉林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信息602条。加强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发布,依法公开文件、预算决算、行政处罚等,发布相关信息294条。

)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其中通过互联网途径(含政府信息公开电子邮箱)收到申请20件,占比100%。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涉及食品许可信息、注册登记信息、电梯数量信息、商标数量信息、标准文本信息、收费标准信息等领域,上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答复。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全面落实“五公开”制度,贯彻执行于公文办理的全过程,明确界定文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予以主动公开。将政府信息通过省市场监管厅官方网站或者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对列入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在时限内公开,确保信息公开时效性。

(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进一步加强省市场监管厅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和政务新媒体运行维护,落实专人专责,强化平台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栏目设置更加明晰,操作更加方便简洁,为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便利。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工作实际,《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进行第次修订,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进行规范,强化制度保障。进一步落实责任处室,明确工作时限,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9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1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51.4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1

0

1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省市场监管厅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还需加强创新,政策解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亟待提升等。2023年,省市场监管厅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公开要素、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提高政策解读实效。做到政策原文和解读稿件、图解同步审核、同步发布,完善政策直达办理指南相关要素,提供常见咨询问题规范答复,全年发布政策直达116条,回复群众政策直达留言223扩大重要行政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在网站设立意见建议征集栏目通过政务新媒体等群众广泛使用的平台,收集社会公众对决策草案的意见建议,向社会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信息29条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坚持网上听民声、网下解民忧,重点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物价收费等领域,对留言事项主动上门听、见面谈、现场办,通过线上受理、线下走访、电话、视频、书信等方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完善网上留言的转办、分办、反馈机制,对收集到的问题建议进行解答和回应,全年受理网站互动留言信息142条,均能够及时规范回复,回复率实现100%。三是优化重点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涉企服务信息公开,加大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市场主体反映问题办理和反馈机制,加大对受疫情影响市场主体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积极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平稳过渡。持续做好食品安全监管、产品质量监管、消费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信用信息等公共领域信息公开。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将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