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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120号)要求,现公布2021年度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段为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网站下载。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联系方式:电话:0431-85279287,传真:0431-85882701,电子信箱:jlsjxxgk@126.com 邮编:130022,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599号。

一、总体情况

2021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市场监理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并推进落实《省市场监理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加强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和门户网站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增进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满意度,全面推动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明确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工作实际,对《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进行第三次修订并实施下发,进一步落实了责任处室,明确了工作时限,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省厅官方网站或者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全面落实五公开制度,贯彻执行于公文办理的全过程,明确界定文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予以主动公开。对列入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在时限内公开,确保信息公开时效性。

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工作环节,提高办理效率,确保答复质量,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利。2021年累计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坚持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原则,均按照时限给予答复,及时准确公开申请信息,未出现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依法保障了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有效发挥政府信息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作用。

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制定《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时限、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方面进行规范,强化制度保障。成立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为具体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贯彻,举办全省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提升政务公开专业水平。在厅网站首页设置了《条例》解读飘窗链接,同时在厅政务新媒体版面中增加了宣传页面。强化考核监督,各处室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工作考核体系,不定期抽查文件主动公开情况,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定期监测检查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情况并及时通报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4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55.7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2

0

0

1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1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1

0

0

1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2

0

0

1

0

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还需加强,政策解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亟待提升等。2021年,省市场监管厅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公开要素、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做好各类规划集中公开,主动公开了《吉林省广告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吉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吉林省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努力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二是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的实效。做到政策原文和解读稿件、图解同步审核、同步发布;扩大重要行政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除在政府网站公示外,还通过设立意见建议征集信箱,政务新媒体等群众广泛使用的平台,收集社会公众对决策草案的意见建议,并向社会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建立了网上留言的转办、分办、反馈机制,对收集到的问题建议进行解答和回应,全年共接收政策发布留言38条,网站互动留言信息132条,均能够及时规范回复,回复率实现100%。三是进一步深化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通过网站、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公开市场监管部门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方便公众查阅。加大对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双随机一公开”等重点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和消费者维权统计数据的公开力度。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将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度,本行政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