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网站下载。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联系方式:电话:0431-81766021,传真:0431-85882701,电子信箱:jlaic@jl.gov.cn., 邮编:130022,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599号。
一、总体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保障。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明确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印发了《省市场监督管理厅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列明本厅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11项,落实了责任处室,明确了工作时限,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督导检查。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首次制订《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并作为厅第一批正式实施的制度下发。
二是强化落实重点工作任务。2019年我厅围绕“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任务,着力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治理中介服务乱收费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助力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牵头“互联网+监管”系统工作。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推动许可事项“一网通办”。及时公布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食品、保健品的抽检结果,发布了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三是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出台的重要政策性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2019年以来,在网站上公开政策解读4条,均做到了在文件发布3个工作日内公开政策解读材料,并与政策文件进行有效关联,解读内容包括起草背景、目标任务、主要内容等方面。组织召开吉林省推进市场主体注销便利化的实施意见、“个转企”2.0等3场新闻发布会,并及时发布相关政策解读信息
四是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的公开工作。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吉政厅函[2019]9号)要求,2019年我厅接收涉及市场监管工作的建议提案39件,全部在办结后第一时间将办理结果和工作报告对社会进行公开。
五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我厅高度重视舆情的监测及报告工作,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方式实现24小时监测,第一时间掌握舆情动态。今年以来,共监测到市场监管舆情信息73万余条,重要舆情线索及时进行了处理。摘录重要舆情编发《舆情与要情专报》25期,收集网络舆情信息93条。对媒体关切的热点问题,经厅主要领导批示后,交相关处室(单位)及时办理回复,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在网上回复网友73次。
六是加强载体建设,积极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重新编辑省政府网站我厅政务公开栏目相关信息并对原三局涉及我厅公开信息进行合并和重新逐条分类1000余条,同时按照新要求对该栏目政策法规录入71条,录入公开依据9条,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该栏目工作任务。优化办公流程提升文件对外公开效率,不断提高公开文件数量和质量,全年对外主动公开文件143件,并按时将纸质文件向省档案局进行了报备。
七是加强业务培训和宣传力度,提高信息公开能力。组织培训班邀请专家对全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厅内多次召开会议对机关各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同志进行新条例的说明和提出相关工作要求。通过举办培训班、座谈会等不同形式,加强工作培训,不断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在各级新闻媒体发布信息1620条,厅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642条,其中主要包括及时发布概况类信息196条,工作动态217条,基层动态216条,举办新闻发布会3场,公开建议提案复文39条,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答复依申请公开19件。全部文件信息实现了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所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要求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以纸质形式送至公共查阅点。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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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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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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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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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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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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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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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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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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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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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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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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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0
|
71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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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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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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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17
|
9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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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3
|
11671191.1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有19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我厅申请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全部受理,按时答复,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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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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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6
|
3
|
0
|
0
|
0
|
0
|
1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2
|
0
|
0
|
0
|
0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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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9
|
1
|
0
|
0
|
0
|
0
|
1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6
|
3
|
0
|
0
|
0
|
0
|
1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5
|
1
|
3
|
0
|
9
|
0
|
0
|
4
|
0
|
4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为公开信息的形式还比较单一,主动公开还未做到文件全覆盖,政策解读信息还需进一步深入,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生动活泼,依申请公开政策的把握还不够扎实等。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依托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网站,从以下几方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丰富解读材料的表现形式,要确保政策出台后的回应效果,及时推进相关舆情跟踪和解疑释惑。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优化主动公开文件的发布流程,完善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法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新修订《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力度,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