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省政府提出的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领导体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单位,并明确了相应职责。其中,办公室为省工商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政务公开有关试点工作,组织对各市州政务公开工作的年度考核;负责对各部门提供的政务公开内容和事项的综合审核,确定公开的方式;负责与省政务公开办的沟通协调,及时向省档案馆移交公开文件;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年度工作报告,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等。法规处负责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中的法制审核工作,负责各“窗口”事项的行政复议和法律咨询工作,并指导全系统。监察室负责对违反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的责任追究。其他处室及合同分局、商标监管中心负责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的提出与实施;负责向政务公开办公室提供政务公开的政策文件和动态信息;结合对市县局业务指导工作抓好本条线的政务公开工作。注册分局、行政审批办负责并牵头省工商局集中公开办理的市场准入事项的落实与实施,加强与省政府政务公开办的联系与沟通。信息中心负责政务公开文件、动态的网上更新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软件开发、网络安全、运行维护、数据备份、设备维修等相关工作。具有执法办案职能的各派出分局、申诉举报中心及具有延伸工商行政管理服务职能的各相关的协会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政务、事务公开工作事项的提出,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向政务公开办公室提供政务事务公开的内容及信息。
2.工作机制。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省工商局相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确定并制作、更新,经本机构负责人初审和分管领导签发后,通过工商红盾网、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广播、电视、公告栏、报纸和纸质材料等方式公开。需要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按照“统一受理、分别办理”的原则,由办公室负责受理,根据工作职责分流到相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相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负责办理,经其负责人审核签发后,由信息员直接答复;重要或敏感信息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答复,涉及不同机构的,由相关机构提供相关政府信息,交办公室汇总答复。
3.人员配备。办公室配备4名工作人员,其中专职1人,兼职3人。在各相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均确定1名信息员,负责本机构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1.工作安排部署情况。3月初,省工商局政务公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研究部署推进省局机关及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5月份,省局党组开会专题听取了全省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讨论审定了省工商局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4个文件和7项制度,研究了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6月25日,召开全省工商系统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要求全省工商系统要进一步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按照“继续解放思想,推动吉林振兴”的要求大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工作公开的组织领导。
2.人员学习培训情况。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在全省工商系统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上,就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红盾网站改版升级进行了详细解答和指导。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的主管局长、办公室主任、监察室主任,省局机关处室、分局、事业单位负责人共计80余人,参加了会议和培训。
3.信息清理录入情况。抽调办公室、法规处等相关处室的工作人员,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对2003年以来的规范性文件等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清理,并逐一划分类别。经过认真审核后,组织人员对确定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录入。
4.流程细化优化情况。明确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并提交信息员或相关机构发布;信息员或相关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发布。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明确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构负责人同意,并由信息员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为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相继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范。
(四)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情况。
1.及时调度指导。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10月下旬召开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办公室主任会议,调度各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再次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指导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做好红盾网站的改版升级工作。
2.纳入年度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年度工作目标考评之中,重点检查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有无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有无及时更新内容,有无推进红盾网站改版升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累计公开信息数量为178条,全部在吉林省工商局网站和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
(二)公开的内容。在公开的178条政府信息中,从业务角度划分,属于政策法规类的有163条,属于规划计划类的有1条,属于业务管理类的有3条,其他类信息有11条;从与群众密切关系角度划分,属于规范性文件类的有25条,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的有1条。
(三)公开的形式。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吉林省工商局网站上,公开信息数量为178条。所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以纸质形式送至公共查阅点。全年共向社会发布了企业年检、认定著名商标、认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8项公告。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向新闻媒体介绍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25条政策》,逐一进行解读。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我局申请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8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各类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08年,我局未产生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收费情况。
六、2009年的主要工作
1.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研究推进具体行政行为的信息公开工作。
2.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加强保密审核,积极稳妥地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3.加强红盾网站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加强宣传和普及,提高公众对工商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4加强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完善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