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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672E/2021-02586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15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吉林省广播电视局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广电法〔2021〕4 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17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672E/2021-02586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15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吉林省广播电视局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广电法〔2021〕4 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17日

关于印发《吉林省广播电视局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细则》,切实提高我省广播电视工作的管理服务水平,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吉营商环境〔2021〕2号)要求,结合《吉林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实施方案(2021)》及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现予印发,请有关处室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细则》,切实提高我省广播电视工作的管理服务水平,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吉营商环境〔2021〕2号)要求,结合《吉林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实施方案(2021)》及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培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和景俊海、韩俊同志在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强化建设一流营商环境的大局观和主动性。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细则》,对标先进找差距,对接需求定政策,学习成熟经验,借鉴创新思路,以“五化”工作法推进落实,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推动广播电视行业营商环境再优化、再提升、再突破。

  二、具体任务

  1.制定公开年度工作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结合吉林省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吉林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实施方案(2021),研究制定我局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对重点工作任务逐项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定期跟踪推动,保证各项任务按时限和标准要求完成。(政策法规处牵头,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保持畅通高效的联络机制。继续抓好专人协调对接,对外加强与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办公室的沟通联络,明确全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目标要求,贯彻落实相关部署,按季度做好我局营商环境建设情况的总结报告;对内牵头负责我局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任务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政策法规处负责)

  3.继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结合2020年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及实施清单,严格依据我省政务服务信息规范要求,确保对外公示信息内容合法合规、表述清晰准确,更新及时彻底。督促指导全省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确保实现广电政务政务服务事项省市县“三级”同源。(政策法规处牵头,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4.切实提高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加强宣传推广,进一步提高企业群众对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上办理的知晓度与参与度,使办事服务对象能全面了解相关政策流程及网上办理带来的便利,进而扩大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的覆盖面及使用率,减少企业群众办事跑动次数。对办事流程和具体环节不断进行细化优化,确保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工作更便捷、更流畅。(政策法规处牵头,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5.不断深化综窗改革任务落实。进一步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全程留痕监督”的运行服务模式,加强内部建设,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对受理、审查、决定、归档、信息化应用等环节应该履行的流程和各处室承担的职责进一步作出规范和明确,推动行政审批跨处室工作协同有力,各环节运行高效有序。(政策法规处牵头,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快电子证照、文书推广应用。在前期试点工作成果基础上,继续配合省政数局做好行政许可电子文书的开发工作。一方面加强电子证照、文书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审批服务高效化、智能化、便民化水平,通过充分释放电子证照共享应用的改革红利,更好地服务办事企业和群众。另一方面,积极向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补充录入我局存量证照信息,为充实我省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提供数据支撑。(政策法规处牵头,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函〔2020〕180号),积极请示国家广电总局,研究确定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细化事项办理步骤及办理流程,修改完善相关办事指南,稳妥有序推进改革。(政策法规处牵头,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8.持续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年”,结合全省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的建立,进一步加强改进工作作风,倡导优质高效服务。做好局驻大厅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管理,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遵守省政务服务大厅工作纪律及相关要求。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及限时办结制,健全完善审批工作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严格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效。(政策法规处负责)

  9.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按要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我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研究细化公开事项及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做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面公开。(办公室、规划财务处等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快推动数据共享工作。深入落实数据共享清单,按照“数字吉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地归集整理本部门证照数据信息和行业信用信息,并录入吉林省政务信息共享网站,逐步通过电子证照共享、政务信息共享核验等手段,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提升信用监管信息化建设水平。(政策法规处牵头,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健全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制定行业信用承诺书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的工作力度,持续做好市场主体基本信息、奖励信息和不良信息的采集工作,逐步确定行业红黑名单,以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状况良好的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行政审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享受财政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政策法规处牵头,规划财务处配合,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认真抓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地实施工作,密切关注市场反映,及时提出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并推动破除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政策法规处牵头,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13.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对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开展全面清理,保证审查清理全覆盖、无遗漏,努力营造并维护公平竞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政策法规处牵头,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14.继续完善行业监管方式方法。进一步规范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对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进行更新完善,按要求制定形成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实现实现市场监管领域检查事项、检查对象、检查人员全覆盖,全力落实好年度部门内抽查和跨部门联合抽查。创新并深入推广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有效做法,减少人为干预,压缩自由裁量空间。结合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事中事后监管。(政策法规处牵头,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推动执法能力水平有效提升。严格落实吉林省广播电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认真执行吉林省广播电视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和《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开展全省广播电视系统行政执法检查,调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切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全省系统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有效提升,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政策法规处牵头,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全面提高行政决策质效。认真落实《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保证决策质量。在局门户网站做好相关政策法规公开和解读工作。(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决策承办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加强工作创新和信息报送。对标国内省内先进水平和最佳改革实践,学习复制其他地区及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探索本部门改革创新举措。及时总结提炼相关经验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政策法规处牵头,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相关要求

  一是要提升站位抓好落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忠实践行“新担当新突破新作为”重大职责使命的重要抓手,作为“十四五”开局起步的重要突破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论述及对于吉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发挥我局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提高我省广播电视工作管理服务水平,不断开拓进取,创新发展,全力推动我省广播电视行业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整体提升,助力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是要对标先进抓好落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坚定信心,统筹发力,深挖优势,奋勇争先,对标先进找差距,对接需求定政策,突出问题导向,学习成熟经验,借鉴创新思路,全面推动涉企服务提质升级。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编制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规划,引领推动行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大力推动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深入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持续提高政务服务工作质量与水平;不断提高行业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以为企业群众提供最优质、最便利的服务为根本落脚点,推动行业营商环境再优化、再提升、再突破,为推进吉林营商环境进入全国第一方阵贡献力量。

  三是要强化责任抓好落实。明确目标、定好路径、研究办法、夯实举措,加大工作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对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监督,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迅速核实情况、及时彻底整改、反馈整改结果。对接国家、省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指标及相关政策要求,围绕我局工作职责,对内认真梳理,对上着力争取,对外加强联络。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不及时、配合不到位、效果不达标的处室及其负责同志,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通过压紧压实责任、注重正向激励、强化机制建设、营造舆论声势等一系列措施,努力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附件:2021年度吉林省广播电视局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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