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广电局关于实施我省广播节目无线覆盖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双阳区)文广旅局、广播电视台,省652台、省技术中心台、省监测台,省直各上划台: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巩固广播节目无线覆盖成果,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质量,省广电局研究决定实施全省广播节目无线覆盖工程。省财政通过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予以补助。为顺利推进工程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及资金安排
公共服务是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全省广播节目无线覆盖工程是全省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内容之一,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公共服务重要职责,推动同级政府依法依规落实公共服务主体责任,强化资金保障,强化统筹规划,强化综合协调,以标准化建设为基础,以工程建设为载体,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总体要求及时间节点
全省广播节目无线覆盖工程由各相关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完成。各级主管部门要成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织所辖发射台站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好工程实施计划,明确项目小组人员、职责分工、技术改造方案(以发射台站为单位制定)、设备采购、设备到货、安装调试、设备验收以及覆盖效果收测等环节的预计时间节点,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工程技术方案,12月31日前完成全省广播节目无线覆盖工程建设。
(二)资金安排及使用管理
经省财政厅批准,现项目更新改造资金已经下达,项目名称为“广播电视发展-广播节目无线覆盖设备更新改造经费”,各相关单位要积极与当地财政部门接洽,将资金落实到位。文件可查阅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吉财教指〔2019〕934号)。
各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约束机制,规范资金使用程序,资金使用要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内容真实、结算准确。要加强对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绩效监控,重点监控预期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项目完成后,应当按照要求及时组织验收并开展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工作。
二、建设内容及技术要求
按照整体规划,对48个相关发射台站79部转播吉林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综合广播、吉林人民广播电台乡村广播的调频立体声广播发射机及其天馈系统全部进行更新改造。各单位应按照总局批复的技术参数要求配置发射机和天馈线系统,技术方案的制定应达到《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总局62号令)配套实施的无线发射转播台实施细则要求。
(一)发射机、发射天线及生产厂家资质要求
1、采购调频发射机应提供的资质文件
供应商须提供与供货的调频发射机型号相对应的国家工信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国家广电总局(或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含明细副本),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采购发射天线应提供的资质文件
供应商须提供与供货的发射天线相对应的国家广电总局(或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二)发射机要求
1、发射机整体要求
本次进行更新改造的调频发射机应为全固态立体声调频广播发射机(模拟),其技术指标应满足我国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米波调频广播发射机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GY/T 169-2001)。
发射机应为双激励器无缝切换(手动、自动均可),射频输出应频率87~108MHz任意可调,频率步进不高于0.1MHz。
发射机应杜绝出现单一节点的情况,不使用有独立预放单元(或独立推动级,如一推三)工作方式,激励器输出经切换分配单元直接至各功放单元。各功放单元均应可热插拔、位置可任意互换。
发射机工作环境温度要求为0~45℃。
2、发射机接口要求
发射机接口要求至少应满足如下要求:
①同时具有模拟音频输入端口和AES/EBU音频输入接口;
②射频监测输出采用SMA或BNC接口,阴型,输出阻抗50Ω;
③应具有遥控遥测接口,至少应采用RJ45以太网接口或面部控制,如还具有RS232/RS485接口,应为DB9接头,阳型;
④射频输出接口应符合GB/T 12566-1990的规定。
3、功能要求
发射机功能至少应满足如下要求:
①具备手动和自动电平控制方式
②监控和报警:提供实时监控和报警功能。监控内容包括:设备工作状态和参数配置等。当设备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给出报警指示,监控和报警可以远程进行控制和查询。发射机生产厂家应免费配合我省监测台将发射机通过RJ45以太网接口接入我省监测网,免费提供接口协议。
③可管理配置:通过远程监控接口或控制面板设置发射机工作参数和接口配置等,在掉电或重新启动后,可自动恢复原设置状态。
④应提供保护功能。当发射机发生严重故障时(如输出过载、功放过热等),或由于外部原因造成发射机损伤时,监控系统会自动降低发射功率或自动切断发射机的射频输出或自动关机。
⑤应提供整机射频信号监测输出。使用滤波器和多工器的,应在其输入端和输出端均有信号监测装置。
(三)天馈线系统更新改造要求
各相关单位应根据批复的技术参数和《电视和调频广播发射(转播)台(站)设计规范》(GY 5062-1998)制定天馈线系统改造方案,合理选择发射天线的副数,各副天线的型式和增益,应配备馈线充气机。天馈线系统在工作频率上的驻波比应≤1.15,其他技术指标满足《电视和调频广播发射天馈线系统技术指标及测量方法》(GY/T 5088-2013)要求。
(四)关于技术方案的建议
鼓励资金充裕、各方面条件具备的发射台站在满足本级保障等级要求的基础上,主动提升安全播出保障等级,可按照二级、一级的要求配置其技术系统,加强其运维管理,以进一步增强安全播出保障能力。
例如,采用多工器加双馈线并馈结构形式将台内所有的调频广播频率整合到一副发射天线进行发送。每条馈线均应能够承担全部发射功率,并配置使用方便的带有监测功能的单双馈切换设备以实现天线和馈线的备份。
多工器以桥式结构为宜,如无切换设备或无监测功能,其输出端应加装耦合器(入射、反射),便于对输出信号进行监测检测。
天线、馈线、多工器应考虑预留容量,方便日后增加频率、功率。
三、组织施工及工作要求
各级文广旅局要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与当地广播电视台进行沟通协调,并跟踪此项工作的进展,根据两个时间节点对辖区内广播电视台进行督导,确保年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一)工程进度上报
为了解工程进度,各市(州)局应将本地区的工程进度进行汇总上报,并同梅河口、公主岭文广旅局、省技术中心台、省六五二台从2020年4月开始向省局上报工程进度,报告内容详见附件2。工程进度上报要求如下:
1、上报时间:每月25日
2、省局上报邮箱:jlgdyyj@sina.com
3、工程进度报表应以广播电视台为单位填写。独立法人的发射台站应单独填报。
4、2020年4月30日前,将各相关单位制定的工程实施计划和技术方案(含拟采购设备清单,格式详见附件4),形成书面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PDF格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上报省局备案。
(二)工程竣工验收
各单位项目竣工后,验收流程为:设备技术指标检测-本单位自验-县(市)文广旅局-市(州)文广旅局-省广播电视局。
竣工报告和验收报告模板由省局编写后下发。
1、设备技术指标检测
省局将视各台站工程进度情况统一安排由省广播电视监测台对发射机、天馈线系统技术指标进行检测。
2、广播电视台竣工验收
各广播电视台在工程完成后应及时编制本单位工程竣工报告(以发射台站为单位进行编制),报告编制要求见《吉林省广播节目无线覆盖工程验收表》(详见附件3),报告中设备清单表格式详见《2020年吉林省广播节目无线覆盖工程台站设备清单》(详见附件4)。
竣工报告文件编制完成后与工程验收申请一同上报主管文广旅局。竣工报告文件一式四份,分别由本单位留存、县(市)文广旅局一份、市(州)文广旅局一份、省广电局一份。
3、文广旅局项目验收
各级文广旅局应根据本地实际状况自行安排验收时间,验收过程中应填写《吉林省广播节目无线覆盖工程验收表》(详见附件3),验收完成后将复印件附在本级验收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中一同报上级文广旅局。
4、省局项目验收
省局将根据各市(州)局上报的地区工程项目验收报告进行整体验收。
(三)覆盖效果及设备监测监控
省广播电视监测台应及时对我省无线广播电视监测网进行完善,以便在工程建设完成后对我省广播节目无线覆盖工程实施效果进行监测。
联系人及电话
于彦军 0431-85816923,13704366090
姜 斌 0431-85816123,13624463161
附件:
1、2020年吉林省广播节目无线覆盖工程任务单位名录(不在名录内的单位无相关建设任务)
2、2020年吉林省广播节目无线覆盖工程进度上报表
3、2020年吉林省广播节目无线覆盖工程验收表
4、2020年吉林省广播节目无线覆盖工程台站设备清单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2020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