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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7    点击数: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以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吉林省广播电视局网站下载。吉林省广播电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0431-85816011,传真:0431-85816789,电子邮箱:gdj_advert@mail.jl.gov.cn,邮编:130033,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2066号。

  一、总体情况

  提高站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除法定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全部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同时通过网络征集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推动实现政策执行和工作落实的全过程公开。以“双随机 一公开”为依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的作用。

  履职尽责,积极办理政府信息申请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依法依规履职、强化服务意识,将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严格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办理,能公开的及时公开并提供相关信息,不能公开的说明原因,以高质量的工作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和需求。

  科学分类,全面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以日常管理为抓手,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办事的全过程,在政府信息形成的源头明确公开属性,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属性,科学分类、统一管理,提高政府信息管理质量和水平,形成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的政府信息管理体系。

  拓宽渠道,建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积极适应信息技术条件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形势,拓宽渠道、搭建平台,以网站建设为重点,加强网站内容和信息发布审核,确保网站发布信息格式规范、内容严谨、要素充分,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府信息服务

  加强监督,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有力保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站等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监督机构、投诉途径和举报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教育培训,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

  +2

  5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

  12843010.00元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3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创新意识不强等问题。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吉林省广播电视局将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完善工作机构、选好配强工作人员,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把创新作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强大动力,着力在理念、方法、技术和服务上下功夫,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