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吉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处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633号;邮编:130051;电话:0431-80568517;传真:0431-88905902;联系人:李俊)。
2020年,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吉林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以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流程和加强保密审查为重点,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办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省扶贫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全过程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为着力点,运用多种方式发布扶贫领域信息、解读扶贫政策、加强舆论引导,增强公开实效,提升公开透明度,扎实推进信息公开。
(一)统筹推动政务公开。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综合处、考核评估处、宣教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制定《省扶贫办政务信息公开办法》,完善政务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办内重要议事日程及年度工作绩效考核。规范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公开及依申请公开等流程,研究制定《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加强涉贫舆情监测处置工作机制》《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扶贫领域网上舆论引导处置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处置工作的通知》,绘制涉贫舆情监测风险防范及应急响应处理流程图,编制舆情月度分析报告,定期通报12317处理情况,贯通线上线下舆情监测。
(三)拓宽公开途径。在省政府政务信息公开专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吉林微扶贫”微信公众号的社会宣传力度,以《吉林省脱贫攻坚简报》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专报》为补充,统筹发挥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及新媒体的作用,公开扶贫领域信息,解读扶贫政策,宣传典型案例,引导脱贫攻坚社会氛围,扩大信息覆盖面。“吉林微扶贫”推送图文信息2778篇,阅读次数为1035828次,粉丝量达到125139人。编发《吉林省扶贫开发简报》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专报》共69期。向省委、省政府上报信息124篇,刊发15篇,向省政府网站报送57篇,刊发32篇。省委《吉林信息》刊发8篇、《吉林改革工作》刊发1篇。
(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印发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参照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我办相继印发了《关于印发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专项调度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提交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有序推动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同时,按照省政数局统一安排,派专员参加为期一周的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验收评估工作,各级扶贫部门政务公开查询事项基本录入完毕。
(五)加强政策解读。年内以省政府名义印发文件1个,即《吉林省扶贫产业保险实施办法(暂行)》。按照要求,省扶贫办将政策解读材料贯穿于文件的整个报审程序,做到与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公开。在此基础上,完善政策解读的多样性,简单通俗易懂的绘制了政策图解,与政策解读材料一并公开。同时在“吉林微扶贫”开设政策解读专栏,组织省委党校、15个省直部门和省扶贫办3个处室,录制19个政策解读视频,在线学习达899547人次。
(六)压实公开职责。实行信息公开责任制,用好考核手段,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规范信息公开,确保及时准确、监督规范、服务高效。坚持“谁采集、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报送信息,并作为直接责任人,向综合处提供职能范围内政府信息的公开和更新。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直接责任人员,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7 |
7 |
1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224.08 |
|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2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渠道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大幅提升,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短板。一是公开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当前信息公开内容虽然与上年相比有所扩大,但与群众需求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有的处室(单位)忙于业务工作,容易忽视信息报送的时限和内容,存在报送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三是政策解读需要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存在不及时、方式不够接地气的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应有之义,扶贫领域的信息公开对全社会形成扶贫合力、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作出了积极贡献。针对存在问题,我办对症下药,补齐短板,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充实信息内容,拓宽公开范围。主动把公众密切关注的、需要了解的内容列入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增强信息的全面性,让信息公开深入民心,满足群众需求。二是增强公开意识,加强培训交流。严格考核督查,完善信息报送奖惩机制,激发信息公开从事人员工作积极性。定期开展培训,同时鼓励日常学习常态化,不断提高能力,确保主动、及时、全面公开信息。三是丰富公开形式,加强政策解读引导。加大政策研究深度,把握解读精准度,采用微视频、宣传片、图解等方式,将艰深晦涩的政策用通俗易懂、更加接地气的语言解读,加强引导,方便群众更好理解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办全年共办理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5件,办结率、见面率、满意率均达100%,所有建议提案的办理复文均在信息公开栏公开发布。
省扶贫办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