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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扶贫办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30    点击数: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吉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处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633号;邮编:130051;电话:0431-88905901;传真:0431-88905902;联系人:李俊)。
  2019年,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201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吉政务公组〔2019〕1号),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以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流程和加强保密审查为重点,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省扶贫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全过程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为着力点,运用多种方式发布扶贫领域信息、解读扶贫政策、加强舆论引导,增强公开实效,提升公开透明度,扎实推进信息公开。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信息公开
  加强组织保障,统筹部署,切实有力推进公开工作。调整充实领导组,办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办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信息公开工作。
(二)实化工作举措,增强公开实效
  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和措施,全面提升公开质量。拓展公开内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回应社会关切,突出重点,规范内容,不断拓宽公开范围。规范公开流程。严格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归档、公开等工作制度,经部门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综合处长、综合处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才予以公开,最大程度保障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门户网站设立依申请公开专栏,申请人填写相关信息即可提交申请,或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发送申请,有关处室严格按照流程处理,确保及时答复。拓宽公开渠道。以“吉林微扶贫”微信公众号为主体,《吉林省脱贫攻坚简报》为补充,统筹发挥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及新媒体的作用,公开扶贫领域信息,解读扶贫政策,宣传典型案例,引导脱贫攻坚社会氛围,扩大信息覆盖面。2019年“吉林微扶贫”微信公众号新增粉丝947人,发文869篇,阅读78510次。报送省政府政务信息46条,其中,采用9条,省领导批示1条。
(三)硬化考核监督,压实公开职责
  实行信息公开责任制,用好考核手段,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规范信息公开,确保及时准确、监督规范、服务高效。坚持“谁采集、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报送信息,并作为直接责任人,向综合处提供职能范围内政府信息的公开和更新。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直接责任人员,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6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对照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指引,还存在公开渠道和载体漏项,有的要求在政务服务中心同步公开的文件,没有及时转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二是信息发布不及时。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时效性不够。三是业务能力还有待提升。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业务能力不足,文件政策解读基本为简单的背景、内容、要求等,没有用图文并茂、视频动画等新颖的形式解读等。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认真对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督促本级和基层扶贫部门公开扶贫领域各类信息以及政策文件等。同时多举措,通过会议通报、下发工作提示等方式提高重视程度,进一步强化各级对扶贫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  进一步明确公开方式公开重点。继续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做好政策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加强对各部门扶贫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确保公开信息更好地满足群众对扶贫信息的查阅需求,让扶贫工作在阳光、透明、精准的平台下运行,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办全年共办理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9件,办结率、见面率、满意率均达100%,所有建议提案的办理复文均在信息公开栏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