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31-80763018,传真:0431-80763100,电子邮箱:zwfwhszhj@126.com,邮编:130000,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和美路吉视传媒枢纽中心)。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夯实工作基础,健全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加强平台基础运维。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稳步推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组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持续发挥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协调推进作用,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持续性、稳定性。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梳理形成了《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通过将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工作、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服务保障、提高政策解读、加强平台建设监管、加强队伍建设和基础保障5个方面内容,逐项细化为23项重点任务分解至责任处室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要求、完成时限,并对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跟踪督促,努力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二)持续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3年,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保障的通知》要求,持续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主动公开工作流程。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依托公文流转程序,明确信息公开的属性、内容、主体和方式等,加强对预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审查筛选,确保主动公开的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同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的格式和标准,遵循时效性和规范性,依托局门户网站和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公告类信息、机关简介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务员招录信息、综合政务等内容239条。同时,按照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原始文本报送标准和相关要求,完成了2023年度主动公开文件原始文本的报送工作。
(三)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机制,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服务理念,积极主动服务群众,切实解决申请人的合法合理诉求、满足申请人的信息需求。注重依申请公开答复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按照《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履行接收、登记、拟办、审核、答复、送达等程序,分类处置本部门受理的依申请公开,进一步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2023年,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形成依申请公开告知书3件,均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进行规范答复。
(四)强化平台建设维护和内容质量。2023年,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安全防护和运维工作机制,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持续强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运维,做好信息发布前关键词、错别字筛查,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超链接进行检索,确保准确性、可用性。同时,对局门户网站部分栏目进行了整合更新,使栏目设置更加合理,并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统筹规划、保障公开内容的同源发布,便于公众检索。按照要求,公开发布了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政协提案总体办理情况。
(五)加强基础保障和宣传培训。2023年,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积极做好基础保障,同时,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工作。在局门户网站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栏,持续强化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作用,完善审核机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在局内组织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会,以突出效果为导向,通过培训让参训人员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知识,提升主动公开意识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完善网民留言答复办理机制,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提升留言办理质效。及时维护更新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简介等基础信息。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省政府网站公开公布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函〔2019〕99号)要求,持续做好政策解读工作,通过门户网站等媒介,以图解形式发布了《吉林省高效便利政务环境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对政策信息的制定背景依据、内容特色等进行了公开解读,并将解读信息与文件进行了关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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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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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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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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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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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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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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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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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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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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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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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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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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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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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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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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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和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方面: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和质效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的保障力度仍需进一步增强。
2024年,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将结合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任务,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补足短板,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一是继续加强学习和宣传,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培训力度,持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知识培训,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不断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专栏内容,健全内容保障机制,加强公开信息时效性,将充实和维护平台内容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及时、全面的公开信息;三是持续丰富政策信息的解读方式,提升政策解读的质量和公众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