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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MB1726532P/2021-05818
分      类: 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09日
标      题: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同意吉林省农村供水工程监管运管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政数审批〔2021〕39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10日
索  引 号: 11220000MB1726532P/2021-05818 分      类: 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09日
标      题: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同意吉林省农村供水工程监管运管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政数审批〔2021〕39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10日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同意吉林省农村供水工程监管运管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吉政数审批〔2021〕39号

 

吉林省水利厅:

你单位《吉林省水利厅关于报批吉林省农村供水工程监管运营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收悉,根据《吉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吉政数联〔2020〕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本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及责任人

项目建设单位为吉林省水利厅,项目负责人为常守业。

二、建设目标

通过项目建设,推动农村供水工程数字化、信息化运行管护能力建设,实现数据管理标准一体化、工作管理平台化、管网及设备可视化监管、管网及设备安全实时预警、巡检维修数字化管理。

三、主要建设内容

以吉林省10至14个县为试点,省里统一构建监管运管平台,以供水服务标准化、调度智能化、管理精细化为目标,构建覆盖农村饮水工程中“原水-引水-制水-配水-用水”全过程的智慧供水服务体系。整合供水信息资源,保障供水安全,形成统一的建设管理、运营、运行维护应用体系,逐步实现农村供水科学化、一体化、智慧化管理,提升供水企业服务理念、创新力、科学管理和决策调度水平,实现供水系统的智慧运作。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监管平台和运管平台两项:

(一)监管平台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系统概览、供水云图、水源监测、供水实况、管网终端、用户服务、业务协同、系统管理等模块。

(二)运管平台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供水云图、水源监测预警、水厂标准化运行管理、水厂运营管理、管网运行监测、终端管理服务、水质分析系统、水费收缴、可视化综合显示、值岗管理、基础数据库等模块。

四、项目建设年限及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8个月。

项目建设地点为省级平台部署在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市级和县级平台根据实际情况部署在各地的水利机房或租用政务云。

五、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

本期项目总体投资347.25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使用省级水利发展资金,不申请使用“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

六、采购方式

该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政府采购。

七、有关要求

(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先进性原则、实用性原则、开放性原则、可重用性原则、灵活性原则开展相关工作,不断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范围的扩展,充分考虑自身业务的需要,特别是利用好已纳入统一建设范围的系统资源,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并具有一定扩展性和灵活性,为未来可能接入的系统预留接口。

(二)项目在编制初步设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我省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建设的技术规范和数据规范要求,做好与吉林省政务服务全流程一体化平台、政务服务事项系统、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电子签章、电子证照等全省统建系统的衔接和业务协同,同时要严格依据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有关规定,保证政务信息资源的有序归集和共享。

(三)在项目的采购中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做好采购工作,选择安全可靠的货物、工程或服务。

(四)该项目批复有效期为2年,从本批复日期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完成项目建设的,项目法人单位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批复文件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特此批复。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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