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同意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业务申办系统“跨省通办”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吉政数审批〔2021〕58号
吉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你单位《吉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关于报批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业务申办系统“跨省通办”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根据《吉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吉政数联〔2020〕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本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及责任人
项目建设单位为吉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项目责任人为冯秋红,项目负责人为于宁、辛玉辉。
二、建设目标
参照《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框架方案》,基于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管理系统,实现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业务的跨省通办,做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工作,贯彻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帮助广大单位对政策应知尽知,减免优惠应享尽享,促进各项优惠政策落实落地,协同各部门与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相关的数据对接和共享,为按比例就业网上审核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做到线上线下跨省业务无差别受理。
三、主要建设内容
在吉林省级部署标准版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业务申办系统,实现标准版系统的本地化部署和数据对接,配置既符合本地化需求也满足国家级标准的业务规则,平滑迁移历史数据,同时实现跨省、跨部门间数据对接,纵向对接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管理系统,横向对接税务、社保、医保等部门,同时满足“跨省通办”指导意见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业务要求。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系统功能开发和系统实施部署两项建设内容。
其中系统功能开发主要包括业务子系统、网报子系统、用户中心、汇聚子系统、服务子系统等内容;系统部署实施主要包括标准版系统本地化部署、历史数据迁移、跨部门数据接口开发、联调测试等内容。
四、项目建设年限及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3个月。
项目的建设地点项目为“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长春市南关区和美路吉视传媒枢纽中心)。
五、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
本期项目总体投资77.98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使用省财政预算资金,不申请使用“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
六、采购方式
该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政府采购。
七、有关要求
(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先进性原则、实用性原则、开放性原则、可重用性原则、灵活性原则开展相关工作,不断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范围的扩展,充分考虑自身业务的需要,特别是利用好已纳入统一建设范围的系统资源,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并具有一定扩展性和灵活性,为未来可能接入的系统预留接口。
(二)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我省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建设的技术规范和数据规范要求,做好与吉林省政务服务全流程一体化平台、政务服务事项系统、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电子签章、电子证照等全省统建系统的衔接和业务协同,同时要严格依据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有关规定,保证政务信息资源的有序归集和共享。
(三)要按照《“吉林祥云”云网一体化大数据智能平台应用和管理办法(试行)》(吉政数管理〔2019〕6号)、《“吉林祥云”云网一体化大数据智能平台服务指南V1.0》(吉政数管理〔2019〕9号)及云平台相关文件要求做好系统上云工作,使用“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资源要立足节约,合理配置,杜绝闲置和浪费。
(四)确保全省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在省市县乡村的基本编码、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申请材料等16个要素统一,实现同层级政府同一工作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基本相近,做到横向可比对、纵向可衔接。
(五)在项目的采购中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做好采购工作。对中标单位要提出明确要求,明确建成系统的源代码、著作权应归项目建设的政务部门所有,保障新建政务信息系统的主权由政务部门掌握。
(六)该项目批复有效期为2年,从本批复日期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完成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法人单位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批复文件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特此批复。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