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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MB1726532P/2021-05793
分      类: 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数据产业发展;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23日
标      题: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同意吉林省“互联网+”交通运输监管与服务系统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政数审批〔2021〕4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24日
索  引 号: 11220000MB1726532P/2021-05793 分      类: 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数据产业发展;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23日
标      题: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同意吉林省“互联网+”交通运输监管与服务系统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政数审批〔2021〕4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24日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同意吉林省“互联网+”交通运输监管与服务系统初步设计的批复

吉政数审批〔2021〕48号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你单位《关于报批吉林省“互联网+”交通运输监管与服务系统初步设计的函》收悉,根据《吉林省政务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吉政数联〔2020〕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认为,由吉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同意吉林省“互联网+”交通运输监管与服务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政数审批〔2021〕17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目标

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解决当前交通运输监管与服务信息不透明、信息传递慢、监管效率低、企业主体责任不到位等问题,转变个别主管部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现象。借助信息技术进一步厘清各部门监管责任,简化监管问题,实现对行政相对人和监管人员的“再监管”,切实压实管理部门和企业的监管责任,清除灰色地带,促进监管工作的公开透明和高效处理,推进监管体制和机制创新,实现“四个再造、五大转变”,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新格局,实现交通运输行业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力争“互联网+”交通运输监管与服务系统建设实现全国首创、数字引领。

二、建设内容及标准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业务应用系统、完善行业数据资源、完善软硬件支撑平台、强化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编制技术规范等5方面建设内容。

(一)建设业务应用系统。

共建设健全 9 项数字交通治理类、交通便民服务类业务应用。

1.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管。升级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强制)、移动执法、整改实施、执法监督、执法人员管理功能,新建检查对象信息管理、交通运输违法信息整合和线索甄别、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执法装备管理、执法数据分析研判、执法信息公示与服务功能。

2.公路建设全流程质量安全监管。新建企业网上填报、公路项目管理、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管理、从业单位质量安全行为监管、公路项目履约管理、公路项目智慧工地监控、公路项目远程视频监控、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公路项目设计变更管理、电子档案管理、公路项目质量统计分析功能。

3.全领域新型交通运输信用信息服务。以“吉林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互联网+道路运输服务系统”为基础,升级全领域信用管理功能,新建信用监管和信息服务功能。

4.道路运输重点领域监管。升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综合监管、营运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电子客票)和“互联网+”道路运政服务功能。

5.海事航道监管。新建航道养护智能管理和水上智能监管搜救功能。

6.交通运输厅网上行政许可审批。在现有系统基础上,一是升级大件运输许可、商品车审批再造、审批节点自定义、重复报件智能识别、与“吉事办”对接功能,二是新建事项申报处理、好差评管理、交通运输考评规范适配、办件信息管理、数据同源功能。

7.交通运输安全风险和隐患管理。新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和隐患管理功能。

8.高速公路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整合行业内相关系统已有信息及行业外共享信息,新建高速公路路网运行管理和应急处置功能。

9.综合可视化监管与服务。一是新建应用集成管理,包括新建桌面端和移动端管理;二是新建可视化应用,包括整体态势综合展示,网上行政审批、公路安全质量、道路运输监管、海事航道监管、风险隐患监管、综合执法监管、信用监管等专题展示;三是实现海事、航道管理对外服务信息的发布。

(二)完善行业数据资源。

对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数据资源进行统一规划和编目编码;利用已汇聚的数据资源,按需规范补充采集、整合、清洗、转换和整理相关数据;初步搭建数据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包括数据资源可视化管理、数据标准符合性管理、数据质量管理;购买数据治理全过程技术支持服务,确保“十四五”期间各业务应用系统按照数据治理体系要求实现数据资源规范建设。

(三)完善软硬件支撑平台。

升级吉林省交通地理信息平台,包括建设吉林省交通地理信息平台、选择松花江丰满大坝—卧龙潭 30 公里航段试点建设电子航道图;配置 1 套移动应用管理平台、1 套数据分析软件、1 套 ESB 企业服务总线和 1 套数据交换中间件。

(四)强化网络安全保障体系。

依托“吉林祥云”网络安全环境,按照 8 个三级等保、3 个二级等保定级。其中,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管、公路建设全流程质量安全监管、全领域新型交通运输信用服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综合监管与营运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道路客运联网售票、“互联网+”道路运政服务、交通运输厅网上行政许可审批(升级)、高速公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共 8 个系统为三级等保,海事航道监管(新建)、高速公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综合可视化监管与服务共 3 个系统为二级等保。基于国产商用密码应用,实现关键数据传输、存储过程中商用密码应用保护。

(五)编制技术规范。

配套编制交通运输信息化系统数据治理指南、交通运输信息化系统数据标准化检测规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数据接入规范、交通运输监管与服务整合集成规范、交通运输行业物联网终端建设技术规范、交通运输行业执法音视频取证规范、交通运输信息化运维管理体系、交通运输应用系统运维管理规范、交通运输业务数据运维管理规范、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后评估实施细则等 10 项技术规范。

三、建设期及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18个月。

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和美路吉视传媒枢纽中心)。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投资总额为 6213.99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共计 5689.99 万元,其他费用共计 524 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及吉林祥云提供资源支持,不申请使用“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

五、相关要求

(一)吉林省交通信息通信中心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建设过程中指导继续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落实“四制”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避免概算超支,确保项目按期投入使用。省交通运输厅要履行相应管理职责,对项目建设全程加强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部门批复内容和有关要求进行建设。

(二)请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密码管理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监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密码应用等工作,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指导解决影响工程建设的相关问题。

(三)系统平台开发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我省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建设的技术规范和数据规范要求,做好与吉林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电子签章等全省统建系统的衔接和业务协同,同时要严格依据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有关规定,保证政务信息资源的有序归集和共享。

(四)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实施前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建设的,应在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超期未申请延期或延期未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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