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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MB1726532P/2020-01057
分      类: 数据产业发展;函
发文机关: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10日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做好“761”工程智能信息网项目推动工作的函
发文字号: 吉政数办函〔2020〕579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10日
索  引 号: 11220000MB1726532P/2020-01057 分      类: 数据产业发展;函
发文机关: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10日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做好“761”工程智能信息网项目推动工作的函
发文字号: 吉政数办函〔2020〕579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10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761”工程智能信息网项目推动工作的函

吉政数办函〔2020〕579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按照省政府督查室工作交办单吉政查字〔2020〕144号文件要求,对照《全省“761”项目建设情况的督查报告》内容,为进一步做好“761”工程智能信息网项目推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智能信息网项目入库标准

(一)大数据中心和数字政务基础设施项目入库标准。

1.大数据中心项目主要包含大数据存储、分析和应用等相关内容,并且此部分建设内容投资应占项目总投资的50%以上。

2.数字政务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支撑政务部门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各类信息系统及配套基础设施。

3.项目实施符合我省统筹统建的总体建设思路,具有一定的示范应用价值。

4.项目总投资额度不小于500万元。

5.列入谋划项目,应完成项目前期规划、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主体,编制完成项目建议书。

6.列入新开工项目,应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并落实建设资金,年内能够开工建设。

(二)人工智能项目入库标准。

项目建设内容应符合人工智能发展方向,包括:

1.产品产业化项目。包括人工智能基础硬件产品:智能芯片及传感器;智能终端应用产品: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无人机、智能医疗设备、智能服务机器人、视频图像身份识别系统、智能语音交互系统、智能翻译系统和智能家居产品等。

2.智能制造项目。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工业机器人、智能控制装备、智能检测装备、智能物流装备)及智能制造工业软件产业化;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建设。

3.融合应用项目。面向智慧城市、智慧农业、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金融、智慧文旅、智慧康养和智能安防等领域,开展的人工智能行业融合应用示范或提供的特点场景需求解决方案。

4.产业支撑体系建设项目。人工智能开源开放平台(数据服务平台、计算服务平台、开发框架、算法库等)、行业训练资源库、标准测试及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和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等。

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和项目实施能力,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2.项目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

(三)工业互联网项目入库标准。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制造业企业或新一代信息技术类企业,企业需为独立法人单位。制造业企业需在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完成两化融合自评估。

2.该基础设施应具有面向工业互联网特定需求的5G关键技术,拥有典型工业应用场景,能够提升“5G+工业互联网”的产业支撑能力。

3.企业内网升级改造应利用5G、IPv6、工业无源光网络等信息通信技术组建网络,具有针对既有生产设备与系统的网络化二次开发能力。

4.鼓励在我省建立省级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或公共递归解析节点。

5.鼓励省内企业与国内顶级云服务商合作建设跨行业跨领域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建设重点行业级、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

6.工业互联网项目应对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有辅助、推动作用。

7.工业互联网项目应加强对工业大数据的采集、分析、利用等方面应用。

8.工业互联网项目应具备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9.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及经济效益,符合节能、降耗、安全、环保等要求。

10.项目材料内容真实完善,项目实施单位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作出承诺。

11.企业近三年来没有重大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入库申报流程

1. 项目申报按属地和归口管理原则,以各市(州)为单位进行上报,由各市

(州)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区域内各县、市(区)及市本级分管领域项目调度、汇总,并上报省对口行业管理部门。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负责大数据中心和数字政务基础设施项目入库确认,省工信厅负责人工智能和工业互联网项目入库确认,省通信管理局负责5G和通信基础设施项目入库确认,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负责汇总后报送省发改委。

2.5G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只有具有相关资质的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广电公司、铁塔公司可以进行建设,省通信管理局只对各企业的省级单位进行调度,各市(州)分公司可以将此类项目报送省公司负责人进行统一汇总。

三、工作要求

1.各地应加大新基建“761”工程智能信息网项目推进力度,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对于续建项目,要倒排工期,加快建设进度,对于未能复工项目,实行“一项一策”,逐项研究存在问题,确定解决方案。对于新建项目,逐个调度梳理,列出问题清单,落实工作责任,加快完成可研编制、项目立项,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履行项目建设程序,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对于谋划项目,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分析,切实提高项目谋划的深度和成熟度。

2.请各地按通知中项目入库标准、入库申报流程,组织相关部门做好“761”工程智能信息网项目谋划、新增项目申报入库工作,加强“5G、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 等新基建项目谋划,项目申报应详细、准确、真实填报项目表单,写清项目建设规模、进展情况,核实项目完成投资,落实项目责任人。此次新增项目入库报送时间为7月20日,以后每月报送时间按原归口管理部门要求时间节点上报。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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