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级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全程电子化试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
吉公管办〔2020〕14号
各招标投标单位、交通工程项目建设领域评标专家: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部署要求,依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和我省推进电子化招投标工作安排,经过有关部门和市场主体、开发单位等方面共同努力,目前,全程电子化系统已经通过测试,拟于近期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线试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运行时间
从2020年11月2日起,凡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活动的新建、改扩建类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施工类: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及以上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试运行电子化交易流程。依据试运行情况,在系统各项功能运行平稳后,在全省交通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全面推行电子化招投标。
二、试运行方式
试运行期间,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采用“网上和网下”两种方式同步运行,具体运行方式要求以项目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三、试运行电子化招投标流程
试运行期间,“网上和网下”招投标流程保持一致。具体流程是:
(一)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预订开标场地、编制招标文件并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必须首先在“吉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下称“省公路信息系统”)完成用户注册及项目信息填报后,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吉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的公告(http://jtyst.jl.gov.cn/zw_133208/tzgg/201905/t20190505_5838764.html)”,方能在省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活动〕。
(二)潜在投标人使用CA锁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三)潜在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潜在投标人必须到省公路信息系统中完成用户注册及投标信息填报后,方能在省交易平台开展投标活动,具体要求同本条第(一)款〕,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不变。
(四)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省交易平台按规定时间组织开标。
(五)评标专家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评标系统开展网上评标,并通过系统提交评标报告。
(六)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省交易平台上发布中标公示。
四、网上培训安排
试运行期间,依据各个方面在参与招投标活动中的职能、角色,由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和省交通厅组织开展网上培训工作。
(一)开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网上培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自全程电子化试运行之日起,必须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化培训专区(http://www.jl.gov.cn/ggzy/dzhpx/)同时,设立网上咨询服务电话:0431-82752720、0431-82752713,确保招投标进程顺利实施。
(二)对评标评审专家网上培训安排。评标评审专家从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试运行之日起,参与公共资源交易评标活动,必须登录吉林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化培训专区(http://www.jl.gov.cn/ggzy/dzhpx/),参加学习培训。
(三)培训方式。学习培训采取视频授课和网上直播两种方式。
1.视频授课培训。有关市场主体和评标专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随时登录相关网址,随时学习。
有关市场主体登录:吉林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化培训专区(http://www.jl.gov.cn/ggzy/dzhpx/)或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gzyzx.jl.gov.cn/xzzq/ggzyjy/)——下载中心模块,下载操作手册及视频。评标专家登录网址同(二)。
2.网上直播学习培训。网上直播为11月3日(周二)9时—11时(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培训)、13时—14时(投标人培训)准时开播。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如需回看直播,登录地址同(二)。
(四)网上考试。评标专家经过网上学习培训后,必须参加网上培训考试(试题由计算机随机确定)。通过网上考试后,参加电子化评标活动。
五、试运行期间相关工作要求
(一)凡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交易活动的交通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电子化招投标相关要求。如未提出相关要求,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责任。
(二)试运行期间,招投标活动采用“网上和网下”两种方式,网上按电子化招投标流程要求进行,在网上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网下按传统招投标流程同时进行。如遇系统出现故障等特殊情况,则由网上运行转入网下继续运行。在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另行通知的情况下,投标人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评标专家应当积极参加网上培训活动,具备网上独立评审能力,对通过网上考试的评标专家优先抽取使用。评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
(四)试运行期间,一律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原纸质文件停止发售,并取消相应收费。
(五)有关市场主体从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试运行之日起,必须学习掌握网上招投标操作流程。
1.未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注册过信息的有关市场主体登陆:http://139.215.214.77/PS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完善信息后办理CA锁,再进行业务办理。
2.已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注册过信息并办理完CA锁的市场主体登录:http://www.ggzyzx.jl.gov.cn/xtdl/cadenglu/可直接进行业务办理。
(六)需要办理CA锁的招投标单位到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学苑街与博才路交汇处栖乐荟二楼政务服务中心A24—A26服务窗口。联系电话:0431—81126102。
(七)招投标有关单位、评标专家对在试运行期间遇到问题可拨打咨询服务电话: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0431—82752720、 82752713。
本通知同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省交通厅网站同步发布。
特此通知。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