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06号党
派团体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省委会:
贵单位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D106号提案《关于完善生育保险制度 强化生育支持保障功能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卫健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公安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国家金融管理局吉林省监管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健全生育、养育、教育机制方面
按照国家工作部署,2021年12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吉林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吉发〔2021〕34号)。2023年12月,省卫生健康委等17部门印发了《吉林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实施意见》(吉卫联发〔2023〕56号)。2025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吉林省加快完善生育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政策举措》(吉政办规〔2025〕1号),提出39条政策举措,进一步完善包括生育、养育、教育在内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结合职责分工,协同发力,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一是在强化生育服务支持方面,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提高生育医疗费保障水平、优化生育津贴政策、建立生育奖励制度等。二是在强化妇幼健康服务保障方面,加强围产期服务管理、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加强中医妇幼医疗保健服务、加强辅助生殖医疗费用保障等。三是在加强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推进托育服务中心建设、强化公办普惠托育服务供给等。四是在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政策支持方面,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优化教育服务供给、落实教育资助支持等。
二、关于稳步提高生育医疗保障水平
一是关于提高生育保险保障水平。2024年6 月26日,省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优化生育医疗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吉医保联〔2024〕17号),全省统一完善生育医疗保障有关政策,将包括“试管婴儿”在内8项适宜的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提高了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生育待遇标准,参保女职工产前检查生育待遇,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不低于1000元;参保女职工住院分娩生育待遇,由按限额支付调整为政策范围内费用100%报销;女性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按照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支付。二是关于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探索生育保险方面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省金融监管局不断推进吉林省各类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发展,满足我省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目前,中国人寿吉林省分公司开展了生育保险保障业务,提供相关保险服务,2024年销售《国寿计划生育母婴安康特定疾病保险》《国寿计划生育家庭团体综合意外伤害保险(A款)》《国寿计划生育家庭综合意外伤害保险(B款)》等三款产品。
三、关于巩固拓展生育保险覆盖面方面
一是将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内。省医保局等4部门印发了《关于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医疗和生育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吉医保规〔2025〕3号,以下简称3号文件),将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内,住院分娩从按职工医保住院待遇报销,提升为政策范围内不设起付标准、100%比例报销,同时新增产前检查、计划生育等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生育津贴按照缴费基数98天计发。二是继续做好领取失业金期间失业人员生育医疗保障工作。2019年10月30日,省医保局等5部门印发了《吉林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意见》(吉医保联〔2019〕18号),明确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由失业保险基金按两项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待遇及生育津贴待遇。三是近年来,人社部门通过援企惠民政策,鼓励企业吸收更多高校毕业生,扩大就业规模,稳住就业群体。四是省税务局将全面落实好国家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特别是按照国家授权出台的延续和优化实施的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即,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四、关于深化协同监管
在深化医保监管协同方面,省医保局与省检察院、公安、财政、卫健、审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建立《吉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调工作;与公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严厉打击各类医保违法违规行为,每年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同时,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权力,对医保部门行政执法发现的违法行为符合移交条件的,第一时间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套保”“骗保”跨部门联合追缴协同工作机制。随着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开展,医保部门将监管重心逐步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转变,通过加强医保政策宣传与培训,向用人单位、医药服务机构、参保群众普及医保政策法规知识,防患于未然,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五、关于加强政策宣传
省医保局高度重视生育保险的宣传工作,在做好政策解读的同时,多渠道做好宣传工作。今年5月,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中刊发《产妇分娩不再痛苦 医保为产妇减负又减痛》,报道我省无痛分娩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我省调整灵活就业人员医疗和生育保障有关政策、助力生育“521”举措在吉林卫视、守望都市、吉林日报、吉祥新闻、今日头条等进行媒体专题报道。此外,我们还通过吉林医保抖音直播、印制宣传折页等渠道宣传我省生育保障工作,提高政策知晓度。
贵单位提出的建议为我们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强化生育支持保障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和有益借鉴,感谢对我省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