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D60号党派团体提案的答复
吉医保函〔2022〕10号
农工党省委会:
贵团体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实现省级统筹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筹层次
医保统筹层次主要指医保基金的归集使用层级。统筹层次目前共分三个阶段,分别是县级统筹、市级统筹和省级统筹。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于2001年,随着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今年底,将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已实现市(州)级统收统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保险在市(州)统筹区域内政策制度统一、经办服务统一的基础上,也将实现基金市(州)级统收统支。
二、关于工作目标
(一)写入我省十四五规划。我省高度重视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工作,已将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写入《吉林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提出将在2025年末,全面实现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
(二)制定了行动方案。我局制定了《推动基本医保省级统筹行动方案(2022-2025年)》,用“五化”工作法,明确推动省级统筹的实施步骤及责任分工,并绘制施工图,同时将积极稳慎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工作纳入我局重点工作任务予以落实。
(三)部门间配合。贵团体提出的建议贴近实际,针对性强,对我们工作很有参考价值。我局将联合财政、卫生健康、税务等多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照中央有关部署,巩固提高基本医保统筹层次,在完善市地级统筹的基础上,推动省内制度政策、经办服务和信息系统的规范统一,夯实工作基础,积极稳妥推动省级统筹,同时提高经办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做好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工作,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下一步将由我局负责牵头组织推进医疗保障省级统筹工作,及时出台有关基金筹集、待遇保障、目录管理、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医药价格和招采、经办服务、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配套管理措施,加强对省内各地实施省级统筹情况的督促检查;积极协调省委编办改革医保管理模式,加强医保管理服务能力;协同财政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基金收支预算,加强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按照规定足额安排行政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支出预算资金、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协同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医疗服务行为和质量管理,做好分级诊疗、医疗联合体建设、家庭医生签约及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等工作,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首诊服务利用率,巩固分级诊疗成果,引导参保人员合理有序就医;协同税务部门做好全省医保费源的摸底工作及预算测算工作,为做好省级统筹提供好支持,同时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