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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MB19566296/2021-03041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总体办理情况;报告
发文机关: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30日
标      题: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2021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文字号: 吉医保函〔2021〕26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09日
索  引 号: 11220000MB19566296/2021-03041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总体办理情况;报告
发文机关: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30日
标      题: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2021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文字号: 吉医保函〔2021〕26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09日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2021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吉医保函〔2021〕26号

省政府办公厅: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做好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议提案受理情况

  省“两会”后,我局陆续接收到省政府办公厅转交的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经多次沟通协调,省政府办公厅对交办我局的建议提案进行了调整,最终确定交由我局办理的建议提案31件,人大代表建议12件,政协委员提案19件。所有交办件中,由我局主办的6件(其中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4件),协办的23件(其中人大建议10件,政协提案13件)。建议提案内容涵盖医保制度完善、医保待遇调整、医保基金监管、中医药支持等方面,涉及我局所有处室、直属单位。

  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按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要求,于4月20前完成了协办件的办理工作,5月15日前主办件全部办结,5月30日前面复完毕。在结合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我局采取直接面复和电话回复的方式对建议提案进行了答复,代表委员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同时,委员们对我局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肯定。今年,我局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再一次实现了办结率、面复率、满意率均为100%的目标。

  三、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统筹规划。建议提案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重要内容,寄托了代表委员对政府工作的殷切希望,我局作为“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部门,我局对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历来十分重视。在接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听取了工作汇报。党组书记、局长杨凯同志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务必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抓好、抓实。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继续沿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处室总协调、业务处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开展过程中,分管副局长黄海龙同志多次调度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并召开调度会听取各相关承办处室(单位)的意见建议,亲自督导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其他局领导也主动与分管处室(单位)一同分析建议提案内容,认真研究答复意见,亲自带队参与面复工作,力争不断提升代表委员们建议提案体验,确保建议提案的办理质量。

  (二)协同推进。为了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序推进,我局制定了办理工作方案,对承办处室(单位)、办理流程、时限、标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各处室(单位)按照分工,认真准备、积极调研、充分论证、主动与代表委员联系,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的真实想法,同时,与主、协办单位进行充分沟通,明确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对接人及办结时限。此外,为掌握各处室(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办理任务如期圆满完成,我局实行了周报告、月调度的工作制度。每周各处室(单位)报告办理工作进行情况,每月组织召开工作调度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行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了办理工作的高效推进。

  (三)积极面复。为让代表委员对医疗保障工作有更深的了解和认识,我局严格落实局领导带队面复代表委员的工作要求。结合疫情形势,我局采用灵活面复形式,凡代表委员同意面复的,由局领导亲自带队面复;考虑疫情等因素,不方便进行面复的,

  由局领导通过电话或视频的方式,亲自向代表委员通报答复意见,局领导亲自与代表委员沟通,让代表委员感受到了省医疗保障局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视,也对医保工作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

  (四)注重实效。为提高建议提案答复质量,各处室(单位)在答复前认真研究,充分酝酿,针对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反复调阅相关资料、查找政策依据,确保每个答复意见都准确无误。其中,提出的建议能够解决的,在答复中已明确将结合年度工作计划予以推进;一时难以落实的,我局制定了时间表,列入到了今后的工作计划中;受条件限制无法解决的,也已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说明了情况,取得了代表委员的理解。此外,为突出办理质量、深化办理效果,我局积极着手将建议提案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果。比如,省政协常利委员提出的第201号提案《关于提高医保基金监管专业能力建设的建议》,2020年9月省医疗保障局向省委编办报送了《关于在省医药价格指导中心加挂省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牌子并申请增加人员编制的请示》(吉医保党组〔2020〕29号),希望在成立独立监管机构困难情况下,暂时通过增加人员编制提高医保基金监管能力。2020年9月30日得到了省委编办正式批复,同意省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吉林省医药价格指导中心”加挂“吉林省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牌子,核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协助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职能。同时,关于引入专业化信息技术和监管手段的建议,我局借鉴国家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工作经验,通过招标采购服务方式,引入专业信息公司、保险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提供大数据分析、财务审计、软件操作、保险与医学等领域的专业人员,参与全省组织的医保基金监管及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同时,加快推进医保基金智能监控建设,逐步实现全省医保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对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总结,对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不足之处认真研究,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予以完善。同时,组织各处室(单位)继续做好将建议提案转化为实际成果工作,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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