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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740468418C/2026-00340
分      类: 安全与应急管理;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成文日期: 2026年03月03日
标      题: 关于征集2026年度标准化项目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应急政策法规〔2026〕25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06日
索  引 号: 11220000740468418C/2026-00340 分      类: 安全与应急管理;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成文日期: 2026年03月03日
标      题: 关于征集2026年度标准化项目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应急政策法规〔2026〕25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06日

关于征集2026年度标准化项目的通知

吉应急政策法规〔202625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应急管理局梅河口市应急管理局,有关中省属企业有关安全生产中介机构 

  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征集2026年度标准化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就应急管理领域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此次征集的标准化项目包括申请立项项目和申请资金奖补项目。 

  (一)申请立项项目。 

  1.省级标准化科研项目。开展应急管理行业领域标准体系研究。 

  2.吉林省地方标准项目。符合《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要求,已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不得制定地方标准;制定范围严格限定在受气候、地形地貌、地质、土壤、水源等特殊自然条件影响,以及受饮食、节日风俗、居住环境、文化交流等特殊风俗习惯影响的特色城乡治理范围内。 

  3.标准化活动的组织管理。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担任国际标准化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承担吉林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承办国际、国家标准化组织学术研讨以及国际、国家、吉林省重大标准化活动等。 

  4.标准化基础性工作。主要包括承担标准化项目征集、论证、评审、验收及推广等技术支撑工作,标准化专业培训及人才培养,重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宣贯、评估评价,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提供标准化公共服务,团体标准帮扶指导和监督检查,企业标准比对评价和监督检查,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及维护,标准文献保障,吉林东北亚标准研究中心建设,吉林WTO/TBT通报咨询中心建设,东北三省一区标准化协同发展,国家、省委省政府以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标准化工作。 

  (二)申请资金奖补项目。 

  2024年5月14日以来,主导制修订并获批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含外文版)、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通过验收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科研项目,以及已经完成的符合《吉林省标准化资金管理办法》(吉市监标准字〔2025〕29号)补助范围的相关标准化活动的组织管理和标准化基础性工作。 

  二、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省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银行账号,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吉林省标准化资金管理办法》(吉市监标准字〔2024〕24号)和本通知有关要求。 

  (二)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或多头申报,同一事项确因政策允许需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标明并注明原因。 

  (三)申报单位应当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有效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立项项目。 

  1.申报省级标准化科研项目、标准化活动的组织管理、标准化基础性工作的单位,按要求填报《吉林省标准化项目申请书》(附件1)。 

  2.申报吉林省地方标准项目的单位需提供下列材料:(1)按要求填报吉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附件2);(2)提供标准草案,草案需明确提出标准的主要章节和各章节所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基本达到能够公开征求意见的程度;(3)要对地方标准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查,对是否符合《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进行评估。已成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由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供论证评估意见,未成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应当成立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广泛代表性的专家组,由专家组提供意见。 

  (二)申请资金奖补项目。 

  1.申请资金奖补项目的单位,应填报吉林省标准化项目申请书(附件1)、吉林省标准化项目任务书(附件3)、绩效自评报告(附件4),吉林省标准化项目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5),同时提供项目经费决算表、项目资金支出明细表和财务专家审核报告等佐证材料。 

  2.申请国家级标准化科研以及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含外文版)、行业标准奖补项目,应提供立项计划、批准公告以及项目文本等材料。 

  3.申请省级标准化科研以及地方标准制修订奖补项目,项目申请书、任务书以立项时填报的为准,不需要重复填报,也不需要提供立项计划、批准公告以及项目文本。 

  4.资金奖补实行事后补助,按照省财政厅批复的资金额度奖补,资助额度不超过项目实际发生的费用,没有批复或批复后不足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四、申报项目受理时间 

  (一)时间安排。 

  申报单位统一填写2026年度吉林省标准化项目汇总表(附件6)。请将附件1-4(一式三份),附件5(一式一份),于4月10日前寄送至省应急管理厅,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WORD和PDF)发送至邮箱:jlyjzcfg@163.com。 

  (二)不予受理情形。 

  1.申报项目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2.申报单位三年内因标准相关等问题被执法部门查处或正在接受调查的;3.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4.申报单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5.同一项目已经申报过,或同时向多个中省直有关单位申报的;6.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同类专项资金奖补,或未按要求和时限报送相关材料的;7.地方标准制定项目不属于我省重点发展领域,或属于《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禁止制定范围的;8.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联系人:方媛 

  联系电话:0431-85096393  

  地址:吉林省应急管理厅(长春市南湖大路1088号) 

  邮编:130022 

    

  附件:1.吉林省标准化项目申请书 

     2.吉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 

     3.吉林省标准化项目任务书 

     4.吉林省标准化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5.吉林省标准化项目奖补资金申请表 

     6.2026年度吉林省标准化项目申报汇总表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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