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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2-18    点击数:
  本报告所列数据电子版可在吉林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或查阅。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http://yjt.jl.gov.cn;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0431-85090858;传真:0431-85096300;邮编:130021;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3727号。网站主办:吉林省应急管理厅,承办:吉林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中心)网站标识码:2200000056 吉ICP备05004902号,网站邮箱:web@jlsafety.gov.cn 。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厅对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总结。总结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导落实、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情况安共七部分组成。
  2018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自觉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部署,要求各处室、单位围绕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进一步理清思路,强化领导,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结合效能督查和年度考核,对各处室、单位开展工作落实情况督查,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中,全力完善工作措施,创新公开方式,加大督查力度,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行。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力度
  紧跟机构改革调整需要,及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机制。形成了“主要厅领导挂帅、分管厅领导把关、责任到处、落实到人”环环紧扣,层层推动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省应急管理厅正式揭牌后,厅办公室按照厅主要领导部署和要求,印发了《吉林省应急管理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吉应急办 〔2018〕33号)、《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调整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吉应急办 〔2018〕35号),进一步完善了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各处室及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同时下设办公室,由厅办公室、法规处、应急中心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指导,承办信息收集、公开、更新等日常工作。具体操作中,注重规范公开程序,完善公开内容,明确公开重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适应机构改革需要,迅速地对本级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新版网站各类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部设立到位。印发了《吉林省应急关于进一步做好网站管理和规范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应急办〔2018〕31号),对信息发布工作进行制度化管理,创建“吉林应急管理”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公开和整合了政务服务类热线电话。
三、加大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力度
  按照省政府和国家应急管理部有关要求,我厅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对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进行全面公开。
  建立了行政权力清单,共有行政权力183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172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权力3项。结合新一轮简政放权成果,全面清理了纳入省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事项,重新实施全流程再造,认真梳理每个项目办理过程中各个节点的承办岗位、办理权限、运行程序、依据标准、承诺时限和审批流程,明确审批主体和审批责任,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运行全程监管。
  着力压缩审批时限,平均办理时限12.6工作日,办结率为100%,办理效率不断提升。提高在线政务服务能力,对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信息平台、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标准化管理系统等25项工作实行网上查询、网上办公。对厅本级承担的11项行政审批事项,都明确了公开办事流程,明示申请条件,做到审批信息公开到位、权力运行规范到位、审批结果公示到位。
四、加大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设力度
  我厅结合实际并根据领导变化和职能调整,印发了《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调整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吉应急办 〔2018〕43号)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工作职责,落实责任,明确任务。政务服务“一张网”工作进行再规范,印发《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调整政务服务“一张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政务服务“一张网”管理办法》的通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效能。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舆论引导,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社会化、群众化。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及时通报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以信息公开促进全厅中心工作的开展。在网站设立了《在线访谈》、《咨询征集》等专栏,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时效性。分别在《中国应急管理报》、《中国安全生产》杂志、《吉林日报》、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吉林电视台等国家级行业媒体和省级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刊,不间断地报道重要时段、季节性、阶段性和重要时间节点的安全生产工作,先后对重点工作、重要部署,分别以消息、通讯、访谈、新闻等方式发布各类信息,增强了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公信力,有力促进了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做好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通过新闻发布会、网上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解读政策性文件制定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工作措施等。今年共举办2次新闻发布会,其中在《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新闻发布会上,厅主要领导亲自出席并现场回答了记者提问。
五、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导落实
  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督促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日常化,积极有效地推进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度,共公开信息1118条,其中要闻动态信息97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 8.68 %;事故统计类信息 12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1.07 %;在线服务类信息22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1.97%;无建议提案办理信息。
  加强门户网站平台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规范和扩大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加强门户网站后台管理功能梳理,强化信息公开时效性,使公开目录更加规范、科学合理,极大方便了公众浏览和准确查找信息。增设“建议提案办理”、“在线服务”“厅长信箱”、“网上举报”“政府信息公开”、“公文公告”、“会议通知”等栏目,进一步规范完善相关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推进。整合各类政务服务电话,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一并纳入到“12350”举报平台,指定专人接听,根据不同内容交由信息公开办公室进行处置和回复。
  建立依申请公开管理办法,在网站设立在线申请专栏,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2018年我厅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件(网上申请)1 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回复。全年未收到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无诉讼案件。
六、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按照国家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全面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始终坚持把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及企业、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工作中最敏感和容易产生强烈反映的关键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
  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做到3个100%。即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三公”经费百分之百公开到位。与省气象厅建立了强化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合作的框架协议,全面加强事故隐患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发布等工作,全年针对极端天气共发布预警预报30期。在网站设立了曝光台,尽量用图表、图解、数据等直观形式,加大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曝光力度。通过厅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118条,其中公文通告278条,基层工作797条,部门动态112条,事故统计12条,事故警示通报2条,预算公开2条。向省政府报送信息289条。其中要闻动态81条,公文通告208条。
  应急管理厅主动公开了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统计数据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由于机构改革调整当中,其中的“机构职能”部分内容正在完善。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省应急管理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和个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信息发布不及时;二是公开信息解读不到位,不能满足社会公众需要;三是信息公开渠道单一,方式方法上亟待创新。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工作要求,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教育培训。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重点对全厅工作人员就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及报送要求等进行统一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厅同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的重要途径,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全力做好政策解读。通过与民众互动,规范和梳理所属领域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发布的内容,及时多渠道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不断提高公开参与的广泛性、及时性,满足不同人群信息公开的需要,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舆论引导。
(三)丰富公开方式方法。在保证门户网站公布政务信息的基础上,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作用。同时,对于全厅的政策文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努力实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