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坚持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人性化管理,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力度
省安全监管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各处室及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同时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法规处、应急中心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指导,承办信息收集、公开、更新等日常工作。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工作职责,落实责任,明确任务。按照建设“法治安监、阳光安监”的原则,对省安全生产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新版网站各类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部设立到位。
二、加大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力度
按照省政府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我局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对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进行全面公开。建立了行政权力清单,共有行政权力188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173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权力5项,行政权力清单已在门户网站公开。结合新一轮简政放权成果,全面清理了纳入省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事项,重新实施全流程再造,认真梳理每个项目办理过程中各个节点的承办岗位、办理权限、运行程序、依据标准、承诺时限和审批流程,明确审批主体和审批责任,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运行全程监管。着力压缩审批时限,平均办理时限13.8工作日,提前办结率48.07%,按时办结率为100%。办理效率不断提升。对省安全监管局承担的8大类、16项行政审批事项,都明确了公开办事流程,明示申请条件,做到审批信息公开到位、权力运行规范到位、审批结果公示到位。
三、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积极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做到3个100%。即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三公”经费百分之百公开到位。与省气象局建立了强化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合作的框架协议,全面加强事故隐患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发布等工作,全年针对极端天气共发布预警预报10期。及时公开发布事故信息,年初以来共在省局网站上发布16起工矿商贸行业事故信息。强化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2014年我省发生重大事故1起(吉林市“3·5”重大车辆燃烧事故),省安委办在网上进行了全文公开。组织、督促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加强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和调查处理信息公开工作,长春市经开区“2•09”八号公馆火灾等事故均在各市(州)安全监管门户网站进行全文公开或部分信息公开。在网站设立了曝光台,着力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曝光力度。全年省安全监管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8条(篇),其中,部门动态156条、公文公告128条、风险警报12期、事故统计12期,100%实现了网站发布。
四、加大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设力度
着力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发布机制,在网站设立了《在线访谈》、《在线咨询》、《政策解读》、《咨询反馈》等专栏,在省电视台开设《安全视界》专栏;创建“吉林安监”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平台;开通《吉林手机报》安监版;会同省政府新闻办,就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安全发展长效机制建设等重点工作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建立依申请公开管理办法,在网站设立在线申请专栏,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今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整合电子政务资源,提高在线政务服务能力,在网站设立《网上办公》专栏,对危险化学品查询系统、安评机构网上申办平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系统、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烟花爆竹企业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等18项工作实行网上查询、网上办公。
收到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0份。无诉讼案件。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