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吉林省外事办公室部门网站下载(网址:https://wb.jl.gov.cn/)。吉林省外事办公室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0431-88905848,邮编:130022,地址:长春市新发路300号。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吉林省外事办公室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省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持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省外办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的信息发布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合规、准确无误。
(二)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事情等渠道 ,及时发布重大外事活动、办事指南、海外安全提醒、财务信息、政策文件及解读等内容。其中,门户网站全年共发布信息 434 条信息,吉林外事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 254 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10条信息,多维度满足公众信息需求。
(三)持续强化监督保障。 一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领导多次研究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意识,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切实加强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吉林省外事办公室共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无相关申请处理记录。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5年,吉林省外事办公室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未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不存在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要求越来越高的形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吉林省外事办公室
2026月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