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吉林省外事办公室部门网站下载(网址:http://wb.jl.gov.cn/)。吉林省外事办公室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0431-88905848,传真:0431-82711906,邮编:130022,地址:长春市新发路300号。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省外办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和《吉林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吉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吉政公组〔2022〕4号)要求,积极推进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公开平台载体建设,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主动公开外事动态。发布概况类信息和动态类信息累计355条,其中综合动态信息160条、图片新闻信息31条、视频信息24条、头条新闻信息140条。二是主动公开领事服务信息。重点发布海外安全提醒180条。三是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服务。切实增强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网站设立5个外语语种疫情防控专栏,发布疫情动态信息311条。成立了涉外应急人员工作组,提供24小时咨询服务。发布5个外语语种的《致在吉外籍人士一封公开信》和《致在吉港澳人士一封公开信》,提醒在吉相关人士关注官方信息、增强防护意识、做好自身防护,积极做好情绪安抚和纾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省外办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答复办结1件,均依法按时完成。未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未产生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2年,省外办认真清理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确认规范性文件0件。转发政策解读8条,厅局长信箱办结互动留言8条,及时回应了公众关切。
(四)监督保障情况。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总体规划,强化责任落实,制定了《吉林省外事办公室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明确重点任务,细化责任部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022年,我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实施要求,密切开展政务公开责任部门与其他各业务部门的协作,共同做好我办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不存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在省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省外办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领域较少。
下一步,省外办将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及相关规定,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提高省外办发布信息的积极性和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二是加强指导培训,切实增强政务公开服务意识,把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成为一种自觉,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省外办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吉林省外事办公室
2023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