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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外事办公室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2-2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结合2018年度吉林省外事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此报告。2018年,我办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函》(吉政数公办函[2018]27号)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由“工作开展情况”、“政务工作开展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吉林省外事办公室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网址:http://wb.jl.gov.cn/)。吉林省外事办公室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040431-88905848,传真:0431-82711906,邮编:130022,地址:长春市新发路300号。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吉林省外事办公室围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总体要求,坚持依法行政、简政放权、不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努力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一年来,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微博等信息发布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公开。
(一)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了由分管办领导担任组长,相关业务处室为成员单位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派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工作。
(二)按时完成门户网站升级改版工作
  按照省公开办《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吉政办函[2017]63号)关于门户网站建设相关要求,我办认真对照2017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标准,结合办机关处室职能,对门户网站栏目设置、信息发布、功能保障、版面设计等方面进行了改版升级。2018年6月,门户网站上线运行。
(三)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了公文公开源头属性认定机制。拟稿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在审核时,对公开属性进行初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秘书处在进行政策文字审核时,对公开属性进行复审;二是严格保密审查。由拟稿处室(单位)进行保密预审查,由秘书处进行保密复审;三是规范公开程序,严格遵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不按规定的范围、程序和期限公开政府信息,或违反保密审查程序造成泄密事件的,要对相关处室(单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主动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多次与国家及省内主流媒体合作开展宣传活动。
(五)财务公开
  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对2017年省外办预算和2018年省外办预算进行了公开,2017年和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机关运行经费和政府采购情况等相关信息,均已在网站上公开。
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1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21条、政务动态类信息101条、通知通告15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问题40条、协助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信息1条、依申请公开1条、召开新闻发布会及媒体宣传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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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严格按照规定时限答复,做到有申请必回复,可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在回复中说明理由,保证了依申请公开网上渠道畅通。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8年我办未收取任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我办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省外办将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外事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栏目设置。
  一是继续加强对重点领域信息、回应关切等工作的发布力度。
  二是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 此件公开发布)
 
吉林省外事办公室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