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建立吉林磐石红石砬子省级森林公园的批复
吉林保〔2020〕12号
磐石市林业局:
《关于拟建磐石红石砬子省级森林公园的请示》(磐林请〔2018〕2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对材料审核及专家评审,我局认为拟建磐石红石砬子省级森林公园符合省级森林公园的设立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设立“吉林磐石红石砬子省级森林公园”。
二、经营面积:总面积3123.6公顷,其中林地面积2951.13公顷。
三、行政区域位置:森林公园位于磐石市朝阳山镇和明城镇。
四、地理坐标和四界范围。地理坐标:东经125°48′31″—125°54′07″,北纬43°01′20″—43°05′07″,包括朝阳山林场26林班1~19、21~28、30~36、39、40、43~45、46、49~61小班;28林班1~35小班;29林班1~5、8~15、17~19、22~25、27、29、33、35、38、41、53~60、65~67、72~75小班;共计365.78公顷。明城林场140林班46、51~54、58、59、61~63、65、67、69、71、72、74、76~116、121~125、128~139小班;141林班5~12、14~63小班;142林班4、7~34、36~53小班;143林班2、8~15、17~38、42、43、46~49小班;144林班18、26、28~42、49、51小班;145林班31、43、44、64~72、78、83、84小班;146林班4、10、14~31、33、34小班;147林班7、9~32小班;149林班7、27~29、31~39、41、42、48小班;共计897.78公顷。致富林场1林班1~25小班;2林班1~32小班;3林班1~22、24~78小班;4林班1~29、31、34~36、39、41小班;5林班1~26、42~45、53、54小班;6林班1~15、25~31班;8林班1~46小班;9林班1~24小班;10林班1~20小班;11林班1~59小班;12林班1~11、13~16、18~78小班;17林班1~12、15~18、21、22、25、27、33、36、39、40、44、45、48~50、52、53、58、60、64、84、86~88、97、102~105、117、121~124、126~129、131小班;18林班1~17、19~23、25小班;19林班1~9、11、12、14~18、20~24、26~29、31、35、44、45、47、51、52小班;共计1860.04公顷。
五、你局应按照批复的面积和范围对吉林磐石红石砬子省级森林公园进行标界立标,并在批复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编制,报省林业和草原局审批,在总体规划批准前,严禁建设永久性建筑、构筑物等人工设施。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风景资源的保护利用,应严格按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和相关法规进行。
此复。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