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省林业厅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及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7]151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厅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发布如下:
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吉林省林业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吉林省林业厅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0431-88627569,传真:0431-88626886,邮编:130022,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698号。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7年,我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工作实效,优化政务服务水平,注重政策解读回应,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助力生态建设、推动林业改革、改善林区民生。具体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围绕社会广泛关注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除借助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常规手段外,我厅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快捷高效、信息量大、覆盖面广的特点,将吉林省林业厅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主动公开我厅产生的非涉密信息,有效保障了社会公众的信息知情权。同时积极推进林业行政许可结果网上公开,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审批的运行,逐步实现林业行政审批全过程的动态公开,不断提高便民服务的层次和水平。积极配合省政府网站组织林业访谈1次,政策解读2篇。
(二)规范行政权力流程,打造便民服务窗口
认真抓好行政许可等清单的公开,及时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林业厅权力清单的形式分别在省政府网站和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并抓好“两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公开,建立了市场执法检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市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以及联合抽查意向表,并及时对外公布。同时,对各项行政审批项目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规范,坚持依法行政,按时办结,全年共受理审批项目442件,办结率100%。对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和公众的政策咨询等情况,由办公室统一受理,再交相关业务处室、单位办理,安排专人负责登记和督办落实,确保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实效。对申请人需要亲自查阅的有关文件,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接待登记等服务工作。2017年,全厅共接待来人、来电、来函等政策咨询40余件次,均采取相应方式给予了答复。
(三)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保密审查有关要求,我厅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公文运转程序中,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在公文运转过程中,要求起草人员拟制公文、信息时,必须按照有关要求首先确定所办公文、信息是否涉密,确定不涉密后才决定公开方式;各级领导审核公文、信息时,除对公文内容、公文格式进行审定外,还必须对其是否涉密、能否公开进行严格把关,做到层层把关,风险共担,既防止借口保密而出现该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不及时、不全面公开等情况,也防止片面强调公开而发生失泄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林业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为50条,其中,公开规范性文件数为44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216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数6件。
在公开渠道方面,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120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743条。
在回应政府信息解读方面,全年厅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2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2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厅通过网络和信函方式,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网络申请2件,信函申请4件,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按期作了答复。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厅未接到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7年,我厅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方面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厅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当前林业和生态建设发展形势相比,与社会公众对林业信息需求相比,仍然还有差距,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制度仍需完善。虽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但在实施过程中有待加强,制度约束效果不明显。二是公开形式与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三是政务公开督办力度不够,加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较少,导致部分应公开信息时间滞后。2018年,我厅将按照省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为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做出新的贡献。
吉林省林业厅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