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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审计厅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2-03    点击数:

吉林省审计厅2025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规定(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吉林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电子版可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吉林省审计厅门户网站(http://sjt.jl.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吉林省审计厅办公室取得联系。联系电话:0431-8526502185265109,传真:0431-85898333,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6399号,邮编:130062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吉林省审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全面振兴、吉林工作以及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认真落实《2025年吉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持续加大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的关注关切,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审计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厅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定期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分管厅领导担任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全厅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工作。年初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聚焦法定事项、重点领域、政策解读等内容,对我厅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规范政务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各环节工作流程,推行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常态化管理,有序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含金量”。

(二)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聚焦社会关切和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主动公开《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等审计结果公告,同步以“坚持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 充分发挥审计在振兴发展中的独特作用”为题对审计工作报告进行解读,确保信息公开内容清晰易懂。全年通过厅局长信箱在线解答咨询20件,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发布主动公开文件信息8条,实现公开内容精准对接需求。加强与省档案馆查阅利用中心协同联动,高质量完成2025年度信息公开原始文件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保障信息查阅利用便捷高效。

(三)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严格遵循《条例》要求,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审查、办理、答复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恪守法定时限,依法保障社会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对已主动公开的信息,详细告知获取渠道和查询路径;对本机关不掌握的相关信息,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并引导合理诉求。强化公开内容合规性审查和综合研判,科学界定公开范围、方式。2025年,共收到公开申请2次,均按照统一格式在法定时限内书面答复申请人,实现“零逾期、零差错”。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网站内容建设,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持续优化升级厅机关门户网站。规范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深耕“吉林省审计厅”微信公众号等核心发布阵地,针对性制作图解、短视频、微动漫等可视化传播产品,增强信息发布的吸引力、感染力和传播力。常态化开展厅机关政务网站巡查维护和安全监测工作,及时排查问题信息和敏感信息等,筑牢网络安全防线,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安全平稳、规范高效运行。

(五)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相关精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在全厅范围内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操能力。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架构,明确岗位职责、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高效推进。主动接受省政府办公厅政策法规处和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指导与监督检查,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政务公开年度总结和报告编制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省审计厅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需要改进。一是对下级审计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不够精准有力,相关指导培训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二是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仍有不足,政策解读深度、公开内容筛选研判、新媒体传播运用等方面的综合素养有待进一步增强。针对存在的问题,省审计厅将将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精准施策、靶向发力,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厅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吉林省审计厅                              202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