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吉林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吉林省审计厅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吉林省审计厅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0431-85265023,传真:0431-85898333,邮编:130062,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6399号。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7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6〕43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吉政办函〔2017〕63号)有关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和审计信息公开实效。全年我厅在吉林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政府信息64条;通过审计署门户网站公布与审计相关的政府信息22条;通过我厅门户网站公布与审计相关的政府信息105条,发布审计公告和解读6条,发布答复网上咨询问题的信息2条;通过厅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各类信息58条;通过报刊、杂志和广播电台等媒体发布各类图文信息75条。
(一)强化组织领导
针对厅领导班子调整实际,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邹积新副厅长任组长,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任务落实,调整情况已报省政务公开办备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下发后,我厅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制定贯彻意见和具体措施,形成《吉林省审计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吉审发[2017]52号),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厅机关绩效考核范围,有力推动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优化审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按照“五公开”的工作要求,我厅将“五公开”融入办文程序、办会程序及其他日常相关工作,旨在保障公众对审计工作等事项应有的知情权。坚持落实好“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不断健全完善厅办公室督导协调、业务处室主体承办的工作机制,确实做到责任明确、分工合理、协作密切、保证质量。
(三)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
为适应新形势需要,我厅投资7万余元对厅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和升级改造,对办公信息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部分栏目进行了整合和完善,在栏目设计、版面美工方面做了优化,使网站重点内容更加突出鲜明,使公开内容更加贴近审计工作实际,使查询使用更加方便群众。目前,新网站运行良好。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不断完善我省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结果,综合利用审计机关网站、报刊、手机微信平台等宣传渠道,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不断健全和完善以审计结果公告为核心、涵盖重大审计政策发布、具有审计工作特点的全方位政策解读机制,加强对重要信息,尤其是重大政策、重要审计结果公告的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促进社会各界正确理解、客观分析、理性评价审计工作重大政策。在厅官方网站上开设了政民互动、在线咨询、投诉举报等专栏,方便群众及时全面了解我厅政务信息。同时,及时回复群众对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咨询。对于新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审计公告)与解读一并在省政府和厅门户网站上发布,便于公众对文件的理解和把握。
(五)认真落实《任务分工》
一是主动公开预算执行审计结果。2017年7月,我厅代表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了省级财政管理、省级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固定资产投资、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国企改革专项审计等六个方面的情况和问题。我厅对审计工作报告全文进行了公开。二是对全省“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结果进行了2次公告和解读。公告一方面反映了各市(州)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取得的成效,另一方面揭示了“放管服”改革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详细表述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同时编写了公告解读,方便社会公众更好理解审计结果。三是对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公开。将涉及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审计、“抓项目”专项审计调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方面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及时公开。上述内容均通过省内相关新闻媒体网站、审计署网站、省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我厅官方网站进行了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和数量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公开规范性文件(含审计结果公告)33条,占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120件的27.5%。我厅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和公告数量较上一年度大幅增加,增幅达到825%。
在公开渠道方面,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4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91条,通过政务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75条。
在回应政府信息解读方面,全年回应社会关切问题28次,其中公告解读3次、网上解读2次、电话解读23次。
(二)公开的及时性
我厅着力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都在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三)2013年至2017年主动公开信息数据对比
从图中可以看出,我厅2013年至2017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数量呈逐步上升趋势,为公众提供了更好的信息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和处理情况
2017年,我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全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按时答复。共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7份,其中属于主动公开1件,占14.2%;不予公开2件(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各1件),占28.6%;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2件(已告知申请人通过其他途径申请),占28.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2件,占28.6%。
申请方式包括:信函申请3件,网络申请4件。
(二)办件归档情况
我们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对所有信息公开申请办件进行了归档,制定归档目录,公开申请办件归档内容包括申请答复书1份、办理单1份、申请表及附件1份。
(三)2013年至2017年依申请公开数据对比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7年,我厅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同时,也没有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为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我厅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中有进,审计成果宣传和政务信息公开都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着公开力度和信息量与人民群众的期待有一定差距、公开的手段还不够丰富等问题。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审计结果公告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及时、准确地回应人民群众申请和社会舆论需求。
吉林省审计厅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