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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审计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4-03-18    点击数:
  2013年,省审计厅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各项管理规定,加强制度建设,及时、准确公开应予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4项,包括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厅本级预算和“三公经费”等内容,现将我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依法公开应主动公开信息
  2013年,吉林省审计厅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情况监督检查。一是依据审计署《审计事项涉及国家秘密的规定》制定了《吉林省审计厅政务信息公开保密检查制度》,对公开内容范围、保密审查等内容进行重新规定。二是在政府信息的形成过程中,就明确公开属性。三是加强网站建设,在厅网站发布全省审计机关工作动态、廉政建设、人事教育等信息1000余条。四是向人民日报、省政府网站、审计署网站报送信息180多篇,被采用刊发33篇。
二、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对照吉政办发〔2013〕37号的规定,我省在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中,将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作为审计的重要内容和目标,要求在省财政组织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省政府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下级政府财政决算审计中,检查公开预决算信息的及时、真实、完整等情况。经省政府批准全文公开了代省政府向省人大所作的2012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
  此外,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中,发现有3个区县606套保障性住房房源、分配方案、分配结果未及时向社会公开的问题,要求省住建厅督促有关地方进行整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我厅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看,与国家总体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审计信息公开还不能满足公众需求;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到实处,年工作中,我厅将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依法逐步公开审计整改情况,继续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媒体对社会关注的重大审计项目进行跟踪采访,不断提高审计公开的范围和时效。逐步规范信息公开管理和审核工作,确保能够按规定及时公开审计信息。
(二)探索开展新闻发布制度。通过组织采访报道、接受媒体专访、开展网络在线访谈和发布新闻发言人声明等方式,及时对外发布审计工作情况,积极回应公众关心的有关审计话题。
(三)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重点完善网站的“发布信息、公开政务、解读法规、在线服务、互动交流和接受监督”等功能,切实提高网站服务水平,发挥网站政务公开的窗口和与公众交流桥梁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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