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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审计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27    点击数:
  2012年,吉林省审计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各项管理规定,加强制度建设,及时、准确地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推进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2年,吉林省审计厅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督检查。厅党组要求结合省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情况自查和查检,分析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和加强措施,确保应该公开的审计信息能够及时公开。按照厅党组和厅领导的要求,我厅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办力度,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强化依法申请公开工作,同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圆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
  2012年,省审计厅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400余条,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动态、廉政建设、政策法规、人事教育等,并公开部门预算。
(二)主动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通过省政府政务公开网发布信息2条,通过省审计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公布机构设置、政策法规、工作动态、人事教育等与社会公众有关的各类信息。任何公民、法人和组织都可以通过吉林省审计厅网站进行浏览、下载所需要的内容。全年向中办、国办、省委、省政府、审计署报送综合报告等142篇(条),向省直各部门、各市、县人民政府发送吉林审计信息8篇。
  2.其他形式。在国内多家新闻媒体广泛发布有关审计工作信息。利用审计结果公告和审计结果通报等形式向社会和有关单位发布部分审计项目结果。各类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公开均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2012年,省审计厅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2年,省审计厅没有发生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2年,省审计厅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任何收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我厅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看,与国家总体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审计信息公开还不能满足公众需求;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七、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到实处,2013年工作中,我厅将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依法逐步公开审计整改情况,继续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媒体对社会关注的重大审计项目进行跟踪采访,不断提高审计公开的范围和时效。逐步规范信息公开管理和审核工作,确保能够按规定及时公开审计信息。
(二)探索开展新闻发布制度。通过组织采访报道、接受媒体专访、开展网络在线访谈和发布新闻发言人声明等方式,及时对外发布审计工作情况,积极回应公众关心的有关审计话题。
(三)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重点完善网站的“发布信息、公开政务、解读法规、在线服务、互动交流和接受监督”等功能,切实提高网站服务水平,发挥网站政务公开的窗口和与公众交流桥梁的作为。
 
吉林省审计厅
2013年3月25日

吉林省审计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