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吉林省审计厅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字号: 默认 超大
返回顶部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736C/2024-03311
分      类: 其他;报告
发文机关: 吉林省审计厅
成文日期: 2024年11月25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文字号: 2024年第2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28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736C/2024-03311 分      类: 其他;报告
发文机关: 吉林省审计厅 成文日期: 2024年11月25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文字号: 2024年第2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28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

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41125日在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省审计厅厅长  赵振民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

我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47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强调要举一反三加强跟踪监督,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省政府按照定期研究部署审计整改的“1+2+4”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玉亭省长、蔡东常务副省长等省领导同志先后6次召开关于审计整改工作会议,听取整改情况,部署整改任务,高位推动、强力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地落实。省审计厅及时分解整改任务,形成问题清单,向9个市(州)、梅河口市和10个省直部门印发整改通知,对重点问题实地督导。20249月至11月,省人大常委会对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并对整改责任单位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省审计厅及相关主管部门、责任单位积极配合,形成整改合力,审计整改成效得到显著提升。持续深化与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贯通协作,推动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更加成熟定型。相关省直主管部门强化行业监管职责,健全完善机制、推动标本兼治。各被审计单位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制定方案,细化措施,逐个推进整改落实,审计整改成效不断提升。

从整改情况看,审计报告反映的5个方面89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33个,正在整改259个,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409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要求分阶段整改的411个问题,已按序时进度完成整改199个,正在整改212个;要求持续整改的72个问题,提前完成整改25个,47个正在有序推进;涉及问题金额135.87亿元,已整改105.4亿元,其中:促进资金拨付到位或挽回(避免)损失等方式整改29.33亿元,通过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调账处理等其他方式整改76.07亿元;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50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正在按计划稳步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1.预算编制方面。一是4项省级一般公共预算资金7904万元、11项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3.09亿元未细化到具体部门或项目,省财政厅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执行预算编制管理的相关规定,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精准性。二是6项省级转移支付预计数1.51亿元,未按规定在上年底前提前下达,省财政厅会同资金主管部门对3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督促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储备、优化资金分配流程,按规定提前下达专项资金。

2.预算执行方面。一是11项省级专项资金6.79亿元未在当年下达拨付,省财政通过及时下达资金预算、加快资金拨付、将无法下达资金收回总预算等方式完成整改。二是4项中央专项资金25.8亿元、2项省级专项资金4463.2万元未按规定时限下达,省财政厅已通过督促资金主管部门提前做好项目谋划、资金测算、及时提报资金分配计划等方式完成整改。三是2项中央直达市县*资金未按规定时限下达到具体项目和单位,执行率低于40%,省财政厅将资金执行情况上报省政府督查室,纳入全省督查系统督办事项,实行提级管理,并定期通报资金支出进度完成整改。

3.项目管理方面。一是253个中央预算内基建项目资金支付率低于国家发改委65%的要求,128个项目已完成整改,18个项目的中央预算内资金按程序调整到其他项目,107个项目通过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等方式积极整改;23个项目应开工未开工建设,22个项目已开工,1个项目正编制项目初步设计,预计2025年春季开工。二是7个省预算内基建投资项目推进缓慢,相关项目通过推进项目建设、加快拨付项目资金等方式完成整改。三是省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8.85亿元未按规定比例提前下达,省发改委通过提前开展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督促相关市县做好项目储备等方式,按规定提前下达下一年度市县转移支付预计数。

4.绩效管理及制度执行方面。省级专项转移支付未按财政部要求将满意度指标设为一级绩效指标,省财政厅已完善指标设置。专项债等2项资金未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额度分配重要测算因素,省财政厅通过会同资金主管部门制定完善资金管理办法,规范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完成整改。1项专项资金使用已过执行期的管理办法安排资金、2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未明确财政部门职责,省财政厅已组织相关资金主管部门重新修订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

(二)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审计。

1.收入管理方面。4市县应收未收土地出让收入等8494.62万元,已收取并上缴2074.43万元,其余资金通过签订分期还款协议、法律诉讼等方式持续追缴。4市县非税收入未上缴或未及时上缴财政1.99亿元,已全部上缴。

2.财政支出方面。4市县新增超支挂账8.72亿元,已通过统筹安排财力等方式化解超支挂账1.12亿元,其余部分已制定计划逐步化解。6市县未拨付专项资金5.02亿元,已拨付1.83亿元,其余资金正在积极筹措尽快拨付

3.风险控制方面。2市县出借资金2148.48万元、代偿创业担保资金493.22万元未清理收回,已收回1473.24万元,其余资金正在积极催收;2家融资平台公司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向民营企业出借资金5000万元,已全部收回。

二、省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省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

1.预算编制方面。11个部门单位未将上级补助收入等纳入预算管理4282.89万元,10个部门单位已编入部门预算,1个单位待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纳入预算管理。3个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已通过细化预算编制的方式完成整改。

2.预算支出和项目执行方面。12个部门单位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差旅费、物业费等1519.97万元,已通过修订完善财务制度,严格预算支出等方式完成整改。7个部门会议费、培训费未严格执行综合定额标准,通过持续加强会议费、培训费支出管理,严格控制支出标准完成整改。20个部门单位超预算批复范围支出637.37万元,已通过收回资金、完善内控制度、严格控制支出内容等方式完成整改。294个部门单位848个项目支出预算当年未执行,省财政厅通过定期通报等方式督促各部门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推进问题整改

3.政府采购管理方面。124个部门单位299个政府采购项目年初未按规定编制部门采购预算,省财政厅已督促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编制采购预算,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完整性。77个部门单位163个政府采购项目未按规定在当年6月底前提报采购计划,省财政厅积极督促各部门及时提报采购计划,对部门未按期提报采购计划的政府采购预算予以清理收回;23个部门单位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或未在政府采购电子商城购买服务等,已通过修订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等方式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4.财务管理方面。7个部门单位决算编报不实,涉及金额218.38万元,已通过调整账目、严格审核等方式提高决算编报准确性完成整改。5个部门单位往来款清理不及时,涉及资金8542.62万元,已有3个部门单位完成清理636.92万元,其余款项正在与相关单位认真核实,积极推进清理工作。8个部门会议、培训计划未备案,已按照规定进行备案。25个部门单位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相关问题,已通过夯实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修订完善财务审批制度等方式积极推进整改。

(二)省级预算部门和单位结转结余资金审计。

99个预算部门及所属单位35.91亿元资金沉淀亟待清理和盘活使用。其中,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上报上缴、盘活使用不到位10.26亿元,结转资金闲置2年以上18.49亿元,经营性结转资金规模较大、长期沉淀7.16亿元,省财政厅及时制定和完善《吉林省省级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吉财预〔2024819号)《省级预算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工作方案》(吉财预〔2024573号)等制度办法,确定按支出用途分类盘活等10条盘活原则。经清理确认,共计盘活结转结余资金38.4亿元,具体是清理交回7.6亿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1.7亿元、非财政拨款资金5.9亿元;2024年年底前,计划用于社保缴费、质保金返还等14亿元;列入以后年度盘活计划16.8亿元,其中,抵顶以后年度财政拨款0.8亿元、科研经费0.5亿元、涉诉资金2.2亿元、基建等专项项目资金13.3亿元。

(三)高校财务收支审计。

一是助学政策落实方面。2所高校未对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888名学生给予资助,已按规定给予资助;5所高校未按规定比例计提学生资助资金3512.7万元,已足额提取资助资金;6所高校未设立食堂价格平抑基金,已按要求全部设立。二是财务收支管理方面。3所高校学费等收入应缴未缴财政专户1152.35万元,已上缴823.2万元,其余资金通过履行清算程序积极推进整改;8所高校定期存款利息、停车费等收入4819.77万元未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已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管理;5所高校未及时收回校区转让款、土地补偿款等9844.11万元,通过调账、收回资金等方式整改3271.01万元,其余资金以持续催缴、制定还款计划等方式推进整改;13所高校未按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等5651.73万元,已收取2531.34万元,其余资金因学生离校等情况正在积极催收;3所高校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培训费350.9万元,2所高校通过强化预算管理、建章立制等方式完成整改,1所高校正在修订管理办法积极整改;2所高校无依据列支电话费补贴、值班费等153.64万元,已收回占用资金111.64万元,其余资金通过停发补贴等方式完成整改。三是项目管理方面。3所高校学生公寓等2个项目未按时开工、火灾智能化报警等8个项目未按期完工,目前,有7个项目已完工,3个项目正在履行竣工验收程序;10所高校608项科研项目未按期完成或组织验收,326个科研项目已结项或等待验收,其余项目通过加快推进项目研究、组织结题材料等方式推进整改。

三、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效益审计。

1.项目推进方面。25个项目停工1年以上,3个项目通过复工建设完成整改,2个项目正推进征拆等工作积极整改;3市县6个项目因后续建设资金接续困难面临停工风险,4个项目已推进项目建设完成整改,2个项目正在办理用地审批、概算调整等手续推进项目建设;11市县82个项目未按期完成投资,51个项目已完成整改,31个项目正在通过优化施工方案、倒排工期等方式积极推进整改。

2.资金使用方面。3市县挪用专项债券18.34亿元,用于三保、偿还债务等支出,已归还资金8.81亿元,剩余资金正在积极筹措或按还款计划筹集归还;2县超进度拨付资金19.17亿元,已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积极推进工程建设;4市县8个项目单位在项目未形成实物工作量的情况下,超出合同约定付款比例提前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3.65亿元,已推进形成实物工作量整改2.36亿元,其余1.29亿元通过加快工程进度积极推进整改。

3.项目效益方面。44个项目建成后闲置、未达预期收益,项目单位通过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提高运营水平等方式推进整改。

4.财务管理方面。5市县58个项目单位将专项债券作为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收入,债权债务不明确,财政已经垫付利息未在项目单位财务账体现,项目单位已通过规范会计核算,调整或补计债务等方式完成整改。

此外,中韩示范区国际文教科技产业园、中韩示范区创新基地(西区)等4个项目建设停滞问题,项目单位通过压缩调整项目建设规模、申请暂缓实施等方式积极推进整改。

(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审计。

1.专项资金拨付方面。29市县滞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等2项资金5053.87万元,28市县已拨付2823.57万元,其余资金正在积极筹措拨付;以省级高质量发展资金出资与4家企业联合设立的投资基金,一直未开展投资,未发挥支持省内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作用,通过建立完善投资容错机制、设定免责条款等方式积极整改。

2.专项资金安排和项目评审方面因素法下达49个市县专项资金5000万元,市县二次分配时平均每户企业不足10万元,资金分配碎片化,通过不再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统筹整合资金等方式完成整改;35项目不符合大部分投产的申报评审条件,获得专项资金支持,通过在资金分配方案中明确资金重点支持方向、设定具体指标等方式完成整改;5户企业通过在申报材料中虚报合同金额的方式,违规获得专项资金75万元,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已下发文件收回资金。

(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落实审计。

一是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3.37亿元,已偿还2.41亿元,其余资金通过制定还款计划、加快工程结算进度等方式推进整改;未及时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5284.04万元,超标准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0.66万元,已返还2928.8万元,剩余资金正积极联系施工单位办理清退手续。二是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收取46个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600.19万元,已按规定开设专用账户并收取保证金。三是涉企税费减免政策执行不严格,已通过对新增个转企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的方式完成整改。

(四)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

1.就业促进机制及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方面。6市县108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其他企业就业,骗取公益性岗位补贴667.93万元,目前已清退105人,追回资金32.18万元,其余资金正在追缴中;12市县向358名已死亡或超年龄等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就业补贴1407.49万元,目前已追回144人违规领取的资金138.39万元,清退168人,其余资金正在积极追缴;1县未按规定发放61802022年度社会保险补贴993.62万元,现已全部发放到位。

2.失业保险政策落实及相关补助资金发放方面。15市县社保部门违规向303名财政供养等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384.35万元,已追回资金170.89万元,其余资金正在积极追缴;4市县50家劳务派遣单位截留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554.28万元,已全部返还;22户企业截留稳岗返还补贴资金11.21万元,已全部收回。

3.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管理使用方面。26个培训机构和4户企业通过缩减培训课时、伪造考勤签到笔迹等,涉嫌骗取补贴资金问题,已追回全部违规资金157.86万元;11市县44个培训机构以重度残疾人员充数、代签到等无效方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987人次,涉及培训补贴162.09万元,已收回46.96万元,其余资金正在进一步追缴中;11市县向已退休等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992人次,涉及资金265.73万元,已收回68.08万元,其余资金正在追缴。

4.创业担保贷款审批和资金使用方面。5市县6户企业、3名个人通过虚构劳动关系、提供虚假信息等骗取创业担保贷款2225万元、贴息76.09万元,已收回贷款865万元、贴息17.94万元,其余贷款和贴息资金纪委监委和公安机关已立案正在核实处理;11市县创业担保贷款管理机构审核不严,2家新增就业员工未达到规定比例的企业、34名财政统发和企业就业人员违规享受创业担保贷款1170万元、贴息15.33万元,贷款和贴息已全部收回。

对涉及骗取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和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涉嫌违纪违法的26条问题线索,已移送市县政府、纪委监委和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目前,4人、4家企业已被纪委监委、公安机关立案审查调查,14人受到纪律处分,相关地区建立健全制度12项。

四、重点涉农项目和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粮食安全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审计。

1.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黑土地保护方面。一是6市县39.0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72.4万亩农机深松整地任务、199.23万亩保护性耕作任务、1.74万亩深翻+增施有机肥任务未完成,已完成22.9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45.7万亩农机深松整地任务、75.79万亩保护性耕作任务、1.74万亩深翻+增施有机肥任务,其余任务通过加快施工进度,整合结转资金逐年替补完成等方式积极推进整改。二是4市县滞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4.25亿元、滞拨黑土地保护资金1.24亿元,已拨付资金1.79亿元,其余资金通过制定还款计划,分期拨付等方式持续推进整改。三是6县已完工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存在部分设施未使用或管护不到位,个别设备丢失损坏等问题,丢失和损坏设备已找回并完成修复,农田损毁修复项目正在加快建设推进整改。

2.“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工程方面。一是4县秸秆饲料化利用等5项目推进缓慢,4个项目已完成,1个项目通过加快项目建设推进整改。二是2个标准化肉牛养殖园区建成后闲置1年以上,涉及资金8163.87万元,2个标准化肉牛养殖园区已有牧业公司承租,准备签署合同。10个标准化肉牛养殖园区项目塑钢窗等建设内容未按合同约定建设,存在偷工减料问题,涉及资金84.46万元,已将多结算工程款全部收回

3.惠农补贴发放管理方面。一是3县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向不符合条件的农户发放大豆种植生产者补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惠农补贴290.89万元,已追回多发放的惠农补贴资金241.79万元,其余资金正在积极追缴。二是4县惠农补贴资金在银行代发账户滞留794.87万元,通过缴回财政、核实人员信息重新发放等方式完成整改。三是4县未兑付已核验完成的农机补贴1.13亿元,已完成整改。

(二)乡村建设行动相关资金管理使用和政策措施落实审计。

1.乡村建设资金投入保障方面。3县滞留或滞拨乡村建设领域专项资金2.52亿元,已拨付资金1.87亿元,其余资金通过制定拨付计划、分批下达等方式推进整改;2县未按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标准足额安排资金4786.97万元,已安排预算资金3562.57万元、其余通过增加预算等方式完成整改;2县危房改造资金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补助资金项目推进缓慢,资金闲置946.09万元,已落实具体项目并拨付资金完成整改;18个单位违规使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专项资金用于弥补办公经费、办公楼装修等支出202.98万元,已通过追回违规资金、严格控制支出等方式完成整改。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方面。323座农村危桥改造未完成、254公里重度破损农村道路未修护,已完成19座危桥改造任务,其余4座危桥和重度破损道路,通过加快立项计划申报、督促施工单位修复等方式推动整改;2县危房整治工作不到位,311处危房仍有农户使用、3处危房未悬挂明确标识,通过搬离封存、悬挂标识、维修房屋等方式完成整改;22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未按期完工,已全部完工;2842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未完成,已完成整改;266015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未完成,640户已完成整改,其余任务正在组织验收、申请检测,积极推进整改。

3.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方面。213个冷链物流仓储设施建设任务未完成,22个建成后闲置,13个冷藏保鲜设施已建设完成,22个冷链物流仓储设施已全部投入使用;212个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多收医药费、无证经营药品,通过追缴违规资金、暂停相关卫生院执业活动、约谈法人和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等方式完成整改;221个公立养老机构因未制定社会收费标准,入住率只有59%36%,已制定出台收费标准,接纳社会化养老人员入驻,提高入住率完成整改;2391处农家书屋、农村养老大院、益农信息社、电商服务站闲置未运行或运营效果不佳,通过资金投入、指导培训、硬件改善、完善制度等方式提高设施使用频率和运营效果。

4.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面。324个村庄规划编制不符合实际、照搬照抄其他地区规划内容,9个村庄规划的特色定位不准确,4个村庄规划已完成修改,其余村庄正组织重新编制;已批复的118个村庄规划未纳入国土空间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等问题,3个村庄规划已纳入系统管理,其余村庄规划正在审核中。

(三)畜牧业发展相关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

1.专项资金支出方向方面。全省畜牧业专项资金总计安排8.89亿元共支持了40个支出方向,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多、不够集中。已经通过优化资金支出方向、整合支持内容相似项目资金等方式完成整改。

2.专项资金分配方面。全省有5.65亿元采取因素法分配,占资金总额的64%,存在资金分配时未充分考虑各市县项目实际需求等因素,资金支持过多或不足等问题。相关部门已对资金分配参考因素进行了调整完成整改。

3.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方面。19市县闲置、滞拨专项资金等问题,相关部门通过加强调度、督促专项资金拨付等方式完成整改;省畜牧局发放给52市县的检测设备及移动检测箱部分闲置,通过开展培训、发放检测试剂等方式,发放设备已全部使用;2市县2个肉牛屠宰加工项目存在屠宰产能闲置等问题,通过加强品牌宣传及市场推介、积极对接肉牛养殖企业等方式完成整改。

4.项目推进方面。66个债券畜牧产业园项目,2个项目已停工、1个项目推进缓慢、3个项目建成后闲置,涉及债券资金11.07亿元,通过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公开招租等方式完成整改。

(四)全省供销合作系统资产管理及经营审计。

1.资产管理方面。一是社有房产和土地底数不清、权属不明,38个社37.76万平方米房产和44个社230.4万平方米土地未纳入财务账内管理,49个社51.87万平方米房产和41个社150.5万平方米土地权属不明问题,各级供销社通过对资产及确权情况进行清查,开展资产评估,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等方式,将262处房产、94处土地纳入账内管理,推动3.67万平方米房产和16.64万平方米土地完成确权,其余资产因时间久远、资产权属情况复杂等原因正在逐步推进整改。二是社有房产和土地闲置问题突出,23个供销社99房产无法正常使用问题,通过制定修复及处置方案,积极筹措资金,已完成修缮房产22处,其余房产根据方案计划逐步修缮;省供销社所属农场耕地闲置撂荒问题,通过与其他企业合作经营等方式盘活资产完成整改。三是资产对外出租不规范,22个供销社360处房产或土地对外出租未履行公开招租程序,已通过建立完善资产租赁制度,加强资产租赁管理完成整改;4个供销社未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586.62万元,已通过收回租金、法律诉讼、协商谈判等方式完成整改;10个供销社18处资产订立10年以上长期租约,通过核查租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调整了租约价格、废止了部分合同,进一步加强资产出租管理。

2.经营状况和财务收支方面。一是整体经营状况不佳,通过推进社有企业改革、资产整合重组,加强与涉农企业合作和示范基层社建设,持续改善经营状况。二是对外投资存在损失。省供销社及所属企业投资的房地产等项目,出现投资损失及损失风险,已经通过盘活剩余资产抵顶债务、寻求合作方推进运营等方式减少损失;1个供销社投资建设的产业园项目,未按计划开工,已投入的资金存在损失风险,已按程序调减计划投资额,积极筹措资金,项目现已进场施工。

3.深化综合改革任务推进方面。一是薄弱社改造任务未完成,到2022年全省供销系统薄弱社改造升级任务应完成150个,实际完成73个,已推进7个基层社改造升级,其余薄弱社正在通过积极筹措资金陆续推进整改。二是农资销售主渠道作用未发挥,省供销社通过制定专项规划,加强业务指导,推进与涉农企业合作、打造基层经营服务网点、创建线上销售平台,拓宽销售渠道等方式不断健全农资经销网络,发挥农资销售主渠道作用。三是土地托管业务开展不到位,采取积极走访域内土地托管经营主体寻求合作等措施,吸纳新主体39个,推动5地供销社托管面积增加,组织专题研讨推广先进经验指导全系统开展工作,逐步提升土地托管面积。

五、国有资产资源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1.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面。2019年至2021年,1部门未按要求组织地方政府补划减少的永久基本农田10.03万亩,已完成补划工作;4市县超过两年批而未供土地384.33公顷,已供应土地187.72公顷,其余土地采取一地一策分类处置等方式积极整改;2市县因项目长期未建设导致土地闲置32.03公顷,已完成整改12.78公顷,剩余土地通过督促开工、司法拍卖等方式推动整改;231家矿山企业非法占用林地7.35公顷未完成恢复治理,9座废弃矿山未完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7.35公顷林地和4座废弃矿山已完成恢复治理,其他任务已纳入修复规划,分期完成恢复治理。

2.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落实方面。119个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在未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工建设,4个项目已取得施工许可,其余项目施工许可正积极办理中;3市县违规为4家企业办理取水许可、有27个取水单位无证取水,通过督促企业补办取水许可、责令停止违规取水行为等方式积极整改;232宗违法占用土地案件逾期未结案、5宗案件应收未收罚金487.42万元,通过完善用地手续、退还土地等方式已结案18宗、收缴罚金479.58万元,其余逾期未结案案件正推进结案,未收罚金正积极收缴。

3.项目和资金管理方面。3市县滞拨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专项资金1698.92万元,已拨付199万元,其余资金正在积极筹措拨付;1部门4市县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水资源费5775.77万元,已追缴482.21万元,其余资金正通过下达缴款通知、采取司法程序等方式积极追缴;3县耕地污染成因排查等项目推进缓慢,资金闲置338万元,通过按进度拨付资金、取消项目、收回资金等方式完成整改;3部门6市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等49个项目未按期完工,有36个项目已完工,其余项目正筹措资金积极推进;1部门4市县河段生态修复工程等11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有9个项目已完成验收,2个项目正通过办理消防手续、申请验收等方式推进整改。

(二)林草湿生态保护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审计。

一是目标任务完成方面。3市县73个造林地块苗木成活率未达到85%的绩效目标要求,涉及面积6209.98亩,1县已完成整改,2市县通过补植补造、加强复核验收等方式积极推进整改;2县未按期完成林草湿生态连通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已经通过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等方式完成整改。二是资金资产管理方面。4市县滞拨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林草湿生态连通工程项目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4651.44万元,已全部拨付1县湿地公园土壤、水质等监测设备长期闲置,经维修现已投入使用是自然保护地及重要湿地管理方面。3个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存在非法开垦、违规放牧等破坏保护区良性生态功能问题,涉及面积1050.53亩,已通过行政处罚、拆除违法设施等方式完成整改;2个自然保护区存在未经审批将保护区内景点委托民营企业经营、违章建筑用于民宿等问题,已通过解除委托经营协议、限制经营等方式完成整改;4个自然保护区湿地未完成界桩设立工作,正在积极筹措资金推进整改。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审计。

一是资产闲置。14个部门单位有104处房产、5处车库等资产闲置未使用,涉及面积103819平方米,有12个部门资产通过出租、统一调配等方式已盘活,其余2个部门闲置房产正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牌出售。二是出租出借未履行审批程序。10个部门单位出租出借房屋等资产未经审批,6个部门已通过向主管部门报备、重新履行审批签订合同等方式完成整改,其余部门单位待合同到期后收回资产。三是资产账实不符。15个部门单位应计未计房屋资产4864.39平方米、土地12237亩,12个部门单位资产已入账,3个部门单位正在核实产权,积极推进整改。10个部门单位未及时对已处置资产进行账务处理,4个部门单位已按规定核销相关资产,6个部门单位正完善手续资料,积极与资产管理部门对接推进整改。四是违规占用车辆。1个部门占用10个下属单位17辆公务车用于本单位开展业务,车辆已全部归还。

(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一是工程价款结算方面。违反合同专项条款,多计工程款666.19万元,通过重新核实工程变更的方式推进整改。工程量计算错误,多计工程款45.24万元,多计的工程款已全部扣减。二是合同履行方面。烟长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支付临时占地费632.54万元,已通过签订新的临时占地合同、建立临时占地合同管理台账等方式完成整改。桓集项目违规将部分劳务工程分包给无劳务资质的企业,分包单位通过补办已取得相应资质。桓集项目出具建设期担保函的主体资产规模未达合同约定要求,项目已重新办理保函。三是征拆群众利益保障方面。1县未经审批增加土地征收面积38.47公顷,已对征用土地进行分类测绘,正在履行审批程序。未组织138户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已完成131人参保意愿核实工作,剩余7人正在核实中。土地补偿款2151.82万元未及时发放给被征地农民,滞留在相关乡镇,已拨付1371.38万元,其余资金正在积极筹措拨付。

(五)省属企业审计。

1.省属国有文化企业运营状况专项审计调查。一是企业投资方面。2户企业投资的4个项目因经营业务被取消、前期运营亏损等原因停滞,相关企业正通过推进项目合作、调整业务方向、盘活资产、促进资金回流等方式推进整改;4户企业投资经营项目效益不佳,未能按约定收回投资款和收益,投资存在潜在损失风险,相关企业正在通过进行法律诉讼、下发催款函等方式积极整改。二是企业经营管理方面。3户企业工程款、广告宣传服务费等经营收入6263.23万元难以收回,相关企业已收回款项3149万元,其余款项正通过司法程序清收;1户企业未偿还职工筹集资金4500.84万元,已通过及时返还完成整改。三是企业债务风险方面。1户企业外部融资68.77亿元主要用于省外投资项目,项目公司存在资金链接续困难的风险,企业正在通过寻求合作方进行股权转让促进资金回流、与金融机构协商调整融资结构、增加授信额度等方式化解债务风险;1户企业债务规模持续扩大,盈利水平逐年下降,偿债压力大,通过严控新增债务、压缩投资及刚性支出方式提高债务风险防控能力。

2.3户省属企业审计。1户企业4个省外煤矿项目因属地政策限制等原因停滞或退出,通过积极与当地政府协调沟通,研究清收转股方案、办理采矿权事项、争取资源价款和奖补资金返还工作等方式减少损失;3个投资项目由于资金紧张等原因中止建设,通过积极筹措资金,转让产权,提升企业自身盈利能力等方式完成整改;少计收入及国有权益18.04亿元,已调账处理8.64亿元,其余款项年底前完成调账;拖欠职工工资及社保76.03亿元,正在通过筹集资金、采取资产抵押方式逐步解决。1户企业参与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2年来一直未开展投资项目,正在协调合作方进行减资,退出基金并收回资金。1户企业未足额计提一般准备3.63亿元,已足额计提一般准备。

尚未整改到位问题,推进整改的主要困难是:一是滞拨专项资金、新增超支挂账等问题,由于地方财力紧张,短时间内资金难以筹措到位,需要通过增加财政收入、强化预算约束、完善长效机制等方式,在持续化解财政收支矛盾过程中予以解决。二是违规发放补贴等收缴类、清退类问题,由于涉及单位和人员较多,追缴难度大,需要通过行政或司法手段解决。三是项目建成后闲置等问题,由于市场环境变化、产业发展方向调整等因素影响,需要通过盘活资产等方式逐步解决。四是部分历史遗留问题,由于涉及部门多、时间跨度长、相关资料缺失,跨部门问题在协调推进上存在难度,需要多方合力推进。

正在推进整改的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单位已对后续整改工作作出安排。下一步,省政府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本次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一体推进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与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压紧压实责任。全面落实审计整改“1+2+4”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各地区、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促进审计整改形成闭环。二是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主管部门对主管领域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管理,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督促被审计单位全面整改和落实审计建议。三是深化贯通协同。持续深化人大、纪检监察、党政督查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有效提高审计成果综合运用水平,以整改促落实,以整改提效能,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自觉接受省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为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吉林新篇章而团结奋斗!

 



* 本报告对地市级行政区、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统称为市,县区级行政区、其他经济开发区统称为县,省级一级预算单位统称为部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