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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736C/2019-00019
分  类: 审计;意见
发文机关: 吉林省审计厅
成文日期: 2018年12月17日
标      题: 吉林省审计厅关于加强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吉审发〔2018〕118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1月02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736C/2019-00019 分  类: 审计;意见
发文机关: 吉林省审计厅 成文日期: 2018年12月17日
标      题: 吉林省审计厅关于加强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吉审发〔2018〕118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1月02日
  吉林省审计厅关于加强重大政策措施
  跟踪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吉审发〔2018〕118号
各市(州)审计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审计局,各县(市、区)审计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有效促进《中共吉林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振兴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解放思想推动吉林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确定各项任务的落实,切实发挥审计监督在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方面的促进保障作用,现就加强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吉林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更好服务全省振兴发展大局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加强和改进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工作,切实提高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工作成效,为促进我省诚信政府建设,全面重塑营商环境、全面增强创新能力、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全面释放发展活力A提供全方位、高质量服务。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跟踪审计,聚焦事关吉林全面振兴发展的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任务、重大项目及重点资金,全力保障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及时、有效实施。
  2.坚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要找准审计工作与服务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坚持站在服务宏观决策的高度,提出审计意见建议,促进政策措施真正落地、有效发挥作用。
  3.坚持问题导向、依法审计。要真实反映被审计地区、部门(单位)重大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重大履职不到位行为。要严格依法依规审计,确保审计质量。
  4.坚持鼓励创新、推动改革。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包容审慎地作出结论和处理,支持和保护改革发展中的积极探索与创新举措,促进其规范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谋划审计项目计划
  1.科学编制审计计划。在跟踪审计项目立项过程中,要注意做好调查研究,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基础上,提出审计项目计划草案。要根据审计资源的客观实际,优先安排涉及全省振兴发展大局、经济运行安全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民生领域等政策措施落实的跟踪审计。审计项目计划要严格履行审批和备案程序,全省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草案需经省委审计委员会和省政府审批后印发执行,并按相关要求报送国家审计署备案。
  2.严格落实审计计划。审计项目计划一经下达,要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调整。对省委审计委员会和省政府交办的政策措施跟踪审计任务,应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调整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
  (二)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及时报告重要审计情况。在跟踪审计过程中,省厅要将影响改革发展全局性的重要情况、涉及区域性重大风险隐患问题及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等重要审计情况,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并按照省委省政府指示要求,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
  2.定期报告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省厅将把政策跟踪审计成果作为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报告的重点内容。在每年7月初,将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报告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或常务会扩大会议进行审议,并按照省政府常务会议或常务会扩大会议精神,抓好审计整改工作,督促有关地区、部门、单位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建议,推动跟踪审计工作真正发挥作用。
  3.适时报告专项跟踪审计结果情况。省厅要认真梳理汇总全省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注重从“查漏洞、补短板、强监督、防风险”的角度提出意见建议,形成跟踪审计结果报告,按相关要求每季度报送省政府。同时,对省领导交办的跟踪审计任务,要以专报等形式及时报送省政府。
  (三)建立实行审计结果反馈工作机制
  1.实施重大审计项目结果反馈。对涉及深化改革、风险隐患、民生事项、生态环保等领域的重大审计项目,要采取召开会议的形式进行审计结果反馈。全省统一组织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反馈由省厅负责组织,根据审计项目情况,不定期召开审计结果反馈会议。
  2.严格审计结果反馈程序。要严格履行法定审计程序,在出具审计结论后,适时组织召开反馈会议。在召开全省统一组织项目审计结果反馈会议前,对涉及行业性、典型性、全局性的问题,及时向省领导汇报。必要时可由分管省领导参加反馈会议。
  3.切实推动反馈问题解决。要督促反馈会议事涉的单位和部门,认真对待审计反馈问题,根据反馈会议的要求,逐一问题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并及时将整改情况反馈审计机关。
  (四)加强跟踪审计成果转化利用
  1.积极稳妥公告审计结果。要认真做好公告前的舆情研判工作,妥善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做到及时、准确地传播审计信息,切实将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结合起来,促进审计结果的落实、转化和利用。全省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公告前要报请省政府审批同意,依法进行公开。
  2.切实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省审计厅要积极督促包括审计署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反馈问题事涉单位在内的被审计单位加强纠正整改,必要时可提请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协助,合力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对积极主动做好审计整改、整改效果好的经验做法,要在适当范围内予以表扬肯定。对屡查屡犯、拒绝和拖延整改等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反面事例,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大力推动审计成果转化。要进一步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从体制机制制度的层面提出审计意见建议,积极帮助被审计单位建立完善长效制度机制,避免屡审屡犯,切实推动问题从根本上解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突出重大政策跟踪审计重中之重地位,切实加强对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协同有序的工作机制,确保政策跟踪审计有效开展。各市县审计机关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强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工作的具体措施,并报省厅备案。
  (二)提高审计质量。要进一步优化政策跟踪审计流程,坚持创新政策跟踪审计模式,做好政策跟踪审计与财政、经济责任、专项资金、国有企业等各领域审计的结合,积极尝试大数据审计在政策跟踪审计中的运用,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三)强化纪律约束。各级审计机关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保密纪律、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做到文明审计、廉洁审计,树立审计机关良好形象。
  吉林省审计厅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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