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法律条款 |
处罚依据 |
自由裁量细化 |
处罚基准 |
1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 (二)未办理诊疗科目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校验的; (三) 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放射诊疗项目或者超出批准范围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 |
1、有下列情形之一: (1)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后未办理诊疗科目登记的; (2)《放射诊疗许可证》未按照规定进行校验的。 |
给予警告,并可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 (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放射诊疗项目或者超出批准范围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 |
给予警告、并可处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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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情节严重的。 |
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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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
医疗机构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1、医疗机构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名,从事放射诊疗的。 |
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
2、情节严重的。 |
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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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
医疗机构违反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竣工验收有关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
1、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者未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开工的。 |
给予警告,可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以下罚款。 |
2、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
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给予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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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上述两项情形的。 |
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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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情节严重的。 |
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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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第四十一条 |
医疗机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 购置、使用不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的; (二) 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的; (三) 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和检查的; (四) 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的; (五) 发生放射事件并造成人员健康严重损害的; (六)发生放射事件未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 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 (七) 违反本规定的其他情形。 |
1购置不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的。 |
给予警告,并可处八千元以下的罚款。 |
2、使用不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的。 |
给予警告,并可处八千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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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购置并使用不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的。 |
给予警告,并可处八千元以上一万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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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放射治疗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未按照规定使用多重安全联锁系统;(2)未按照规定使用剂量监测系统;(3)未按照规定使用影像监控;(4)未按照规定使用对讲装置;(5)未按照规定使用固定式剂量监测报警装置;(6)未按照规定配备放疗剂量仪;(7)未按照规定配备剂量扫描装置;(8)未按照规定配备个人剂量报警仪。 |
给予警告,并可处八千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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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放射治疗场所有上述两项以上情形的 |
给予警告,并可处八千元以上一万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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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展核医学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未设有专门的放射性同位素分装、注射、储存场所;(2)未设有放射性废物屏蔽设备和存放场所;(3)未配备活度计;(4)未配备放射性表面污染监测仪。 |
给予警告,并可处八千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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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开展核医学工作有上述两项以上情形的 |
给予警告,并可处八千元以上一万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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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介入放射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 (2)受检者个人未按照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 |
给予警告,并可处八千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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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介入放射学有上述两项情形的。 |
给予警告,并可处八千元以上一万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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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场所未按照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 |
给予警告,并可处一万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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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进行检测和检查的; (2)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和检查的。 |
给予警告,并可处八千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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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有上述两项以上情形的。 |
给予警告,并可处八千元以上一万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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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2)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3)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建立个人剂量档案(4)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建立健康档案。 |
给予警告,并可处八千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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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有上述两项以上情形的。 |
给予警告,并可处八千元以上一万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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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发生放射事件并造成人员健康严重损害的 |
给予警告,并可处一元万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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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发生放射事件未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 |
给予警告,并可处一元万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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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违反本法条的其他情形。 |
给予警告,并可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