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L10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吉卫复议字〔2025〕13号
董丽丽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为孤独症青年建立照护体系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结合我委职能,现答复如下:
精神卫生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是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重要内容,对建设健康吉林、幸福吉林意义重大。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近年来,我省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大力推进精神卫生工作,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配备了专(兼)职精防工作人员,主要负责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精神专科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建立了患者双向转诊制度,畅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渠道,设立应急医疗处置“绿色通道”,按照“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要求,执行“病重治疗在医院,康复管理在社区”的服务模式,确保患者治疗与管理的连续性。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间的对口帮扶制度,实现了专科医师与基层精防人员的服务衔接。
(二)规范开展患者管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精神卫生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有关要求,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截至2024年底,全省严重精神障碍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面访率、规律服药率、体检率均高于国家要求,切实做到在管患者“人人享有服务”。
(三)组织开展精神心理疾病义诊活动。全省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结合“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周等,要求辖区内公立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组织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专家走进基层、社区、农村、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义诊活动,以心理健康服务和精神障碍诊疗为重点,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心理援助、心理危机干预,以及精神障碍教育、患者用药康复指导等服务。
(四)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保障政策。2019年,省医疗保障局、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待遇统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吉医保联〔2019〕21号)和《关于统一城乡居民42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支付政策的通知》(吉医保联〔2019〕22号),将严重精神障碍纳入门诊特殊疾病保障和42种重大疾病统筹,门诊治疗报销补偿比例按照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政策执行,并实行“一站式”结算,切实减轻了患者家庭的医疗负担。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的要求,实施健康中国行动,促进公众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快专业人才培养。各地将精神卫生专业人才培养纳入社会发展重点与急需人才培养范畴,通过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以及鼓励基层符合条件的精防人员取得精神卫生执业资格等方式,有效缓解精神卫生专业人才紧缺状况,提高精神卫生服务可及性。
(二)引导优质资源下沉。依托省级精神科质控中心建立吉林省精神专科联盟,通过精神专科共建、教育培训协同、科研项目合作等方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下沉,推动精神专科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实现精神专科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全面提升成员单位的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鼓励医疗联合体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精神卫生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便捷提供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着力提升服务质量。
(三)加强心理援助热线的建设。今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统筹部署设置全国统一心理援助热线“12356”,要求2025年5月1日0时前开通。4月16日9时,我省各市(州)的“12356”心理援助热线投入试运行,每日向公众提供24小时心理援助服务。公众有心理困扰、情绪问题或者想咨询心理健康知识可以拨打“12356”,有专业的热线咨询员提供援助服务。“12356”热线将成为覆盖城乡、触达万家的“心灵守护者”,为提升全省心理健康服务水平、建设平安和谐健康吉林筑牢“心”基石。
(四)开展常态化科普宣传。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宣传、民政、教育、残联等部门,结合“世界精神卫生日”及心理健康相关主题活动,组织专家广泛开展心理健康讲座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行动,促进心理行为问题和常见精神疾病的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早康复。营造有利于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十分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重视!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12日
(联系人:胡兵,电话:0431-88905185)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省政府办公厅。
初审:胡兵
复审:李宏颖
终审:李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