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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MB1519656C/2025-00862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12日
标      题: 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3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卫复议字〔2025〕1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13日
索  引 号: 11220000MB1519656C/2025-00862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12日
标      题: 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3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卫复议字〔2025〕1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13日

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3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卫复议字〔202511

魏春荣代表

您在省十届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吉林省医药行业改革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理,现就提案中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内容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总体安排,紧紧围绕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把人民健康放到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联动改革。省卫健委发挥深化医改统筹协调职能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在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烦”问题上出实策、用实招,各项改革任务全面推进,群众健康获得感显著提升。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是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省卫健委会同省发改委等部门协同推进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2024年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吉林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梅河医院肿瘤中心、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白山医院4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学科能力得到大幅提升,累计引进“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146项,填补多项省市空白。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吉林市中心医院、通化市中心医院3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门急诊人次、出院患者人次和手术患者人次均有较大幅度增长,补齐了我省东部、南部区域优质医疗资源不足的短板。

二是加速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省卫健委联合省中医局、省疾控局制定《吉林省城市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下沉工作方案》,引导城市医疗资源下沉,组织由21家城市三级综合医院、14家城市三级中医院和41家县级综合医院及36家县级中医院建立对口帮扶关系,对113个有帮扶需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开展帮扶2024年底,全省共建立府院合作关系医联体8家、高水平医院外部协作指导关系医联体20家、省级专科联盟医联体28家中省直医院建立院级专科联盟医联体32家,组建城市医疗集团22个,其中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11个。医改监测结果显示,2023年全省县域内住院量占比达到82.5%,较国家平均值高3.1个百分点。同时省卫健委会同省财政厅将5个城市医疗集团、11个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纳入到2025年省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进一步提升紧密型医联体内医疗服务能力和信息化水平。

三是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2022年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吉林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原则,根据当年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按照60%-90%比例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并且每年可以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增长幅度(原则上不高于30%)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办法,充分体现医、护、技、药、管等不同岗位差异,兼顾不同科室之间平衡,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医务人员倾斜,统筹考虑编内外人员薪酬待遇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

二、强化医药卫生综合监管

一是加强药品短缺分级应对。自2019年我省短缺药品保供稳价会商联动机制成立以来,省卫健委积极发挥牵头作用,会同机制成员单位按照分类解决、分级应对的原则及时处置药品短缺风险,全省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质效稳步提升;近年来多次组织全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工作的培训,指导地方严格按照处置流程规范化开展药品短缺应对工作,基层应对药品短缺风险的能力持续提升。

二是实现药品使用监测数据上报编码全覆盖。国家自2019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测工作,通过“国家药品使用监测平台”应用YPID编码上报相关数据信息,在省卫健委的大力推进下,我省已实现监测范围内医疗机构应用YPID编码上报药品使用监测数据全覆盖。

三是加强医药卫生综合监管。省卫健委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聚焦医疗机构虚假宣传、过度治疗等问题,梳理形成21项核心制度清单,持续深化整治整改,推进医疗行风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会同网信、公安、医保、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督执法长效机制,集中开展“民营医院规范月”“非法行医整治月”“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严惩重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省医保局建立基金监管梯次参与和案件会商、举报处理工作规程、基金使用监管“三书一函”等制度,同时加强与卫健等部门协同,推进构建多层次综合监管体系,统筹推进飞行检查以及“百日行动”、打击超量开药、限定性别类异常数据核查等专项行动,强化大数据筛查分析,有效提升基金监管效能。省药监局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在药品注册环节全面加强临床试验质量监管,在药品生产环节加大集采中选药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力度和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检查频次,在药品流通环节建立完善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保障药品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

三、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推进吉林省“名中医走基层”活动。省中医药局通过组织国家级、省级名中医对省内县级中医医院进行巡诊,推动县级中医医院专科能力提升和中医骨干医师培养。

二是持续开展三级中医医院对口帮扶工作。我省现已实现省内三级中医医院对口帮扶所有县级中医医院,有力推动优质中医药资源下沉基层。

三是积极推进中医医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各县域医共体牵头中医医院定期向成员单位派驻高水平中医药专业人员,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诊疗能力。

四是加强中医特色诊疗技术培训推广。省内各级中医药行政部门依托省、市、县三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在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的同时,向基层群众推广“简、便、验、廉”中医特色诊疗技术。

五是深化中医馆建设。省中医药局在推动省内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中医馆的基础上,开展中医馆服务内涵建设,同时加强中医医师的配备,满足基层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六是推荐申报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按照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中医药局经组织专家组全方位评审,于2023年推荐白山市申报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

四、强化政策机制保障

一是建立完善推进“三医”协作会商机制。由省卫健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推进“三医”协作会商机制,召集人由省卫健委有关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其他相关部门有关负责同志担任。会商机制定期或根据需要召开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同时为规范“三医”协同会商机制工作秩序,省卫健委牵头拟制了《吉林省“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协作会商机制工作规则》。

二是加大投入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省级财政对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和市县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予以支持,包含医疗设备购置、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发展等方面,共计投入5.4亿元。此外,2017年—2023年,省级财政通过地方政府债券支持8家省属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等方面发展建设,累计投入17.95亿元。

三是积极打造尊医重卫的社会氛围。省卫健委持续培树卫生健康系统典型人物,组织“吉林省卫生健康系统先进事迹巡讲活动(第二届)”;结合“护士节”、“医师节”宣传活动,在省卫健委微信公众号开设典型人物宣传专栏,全方位展现典型人物精神风貌;组织“身边的暖医瞬间”短视频征集活动,充分反映医务人员暖心故事、感人瞬间,在省卫健委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择优展播。

四是持续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工作。省卫健委为全面掌握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情况,持续开展年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评价工作,总结改革经验和亮点,倒逼医院落实各项改革举措,建立精细化运营体系,发挥政策落实“指挥棒”和医院发展“风向标”的作用。对总体评价成绩优秀的地区,在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上给予适当倾斜,激励各地深化医改的积极性。

下一步,省卫健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压实主体责任,以“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为牵引,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加大卫生健康工作投入力度,推进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加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内的资源共享和服务下沉,健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运行机制建设,推动完善薪酬制度优化薪酬结构,提高综合监督执法能力,规范短缺药品分级应对处置流程,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进一步提升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12日        

    (联系人赵健  电话:0431-88905317

    抄送:省人大人代选委、省政府办公厅。

初审:赵健

复审:孙令平

终审:李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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