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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MB1519656C/2025-00753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答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01日
标      题: 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6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卫复议字〔2025〕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25日
索  引 号: 11220000MB1519656C/2025-00753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答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01日
标      题: 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6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卫复议字〔2025〕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25日

对省十届人大次会议第006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卫复议字〔20251

仇晓光

您在省十届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落实以人民为导向的医疗资源分配,增加对吉林省第六医院重点科室护士待遇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合规优化薪酬体系方面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简称“两个允许”)的要求,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2号),2022年6月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吉林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93号)。《实施意见》规定,按照“两个允许”的原则,根据当年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按照60%-90%比例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并且每年可以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增长幅度(原则上不高于30%);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由医院制定具体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办法,内部分配办法要充分体现医、护、技、药、管等不同岗位差异,兼顾不同科室之间平衡,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医务人员倾斜,统筹考虑编内外人员薪酬待遇。

二、关于拓展职业发展空间方面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推动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2023年6月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吉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吉人社联〔2023〕47号)。一是注重医德医风考核。将医务人员在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表现作为医德医风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纳入考核范围,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二是注重业绩考核。将每年参加临床护理、护理管理、护事教学工作时间,病历首页责任护士和质控记录作为护理工作量的重要指标。三是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等倾向。不得把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情况、出国(境)学习经历、博士学位等作为申报必要条件,不得将人才荣誉称号与职称评审直接挂钩。四是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为破除“四唯”,由原来的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在职称评审方面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临床病案、手术视频、护理案例、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论文、卫生标准、技术规范、科普作品、技术专利、科研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业绩成果代表作参加评审。

三、关于改善工作环境与福利保障方面

为不断发展壮大护士队伍,持续优化护理服务,完善激励保障措施,让护理人员生活、工作得更有尊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优化护理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6号),2024年9月省卫健委、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局、省医疗保障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疾控局联合印发了《吉林省关于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优化护理服务工作任务清单》,对加强护理人才培养培训、增加护士数量、实施护理岗位管理、优化编制和人事管理、合理调整护理服务价格、加强护士薪酬待遇保障等内容明确了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从制度层面为护理人员的身心健康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四、建立激励与认可机制方面

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每年利用“5.12”国际护士节,隆重开展纪念活动,大力宣传护理工作,倡导和弘扬无私奉献、救死扶伤人道主义精神,切实维护护士权益,以此提升护士的社会地位和职业形象。积极选拔推荐各级组织的护理奖项,对在护理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的护理人员进行表扬和宣传,增强护理队伍职业荣誉感,激发全体护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五、实施保障措施方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优化护理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强化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政策协调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疾控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发展壮大护士队伍、优化护理服务等各项任务有效落实。编制部门要优化医疗机构编制管理。教育部门要加大护理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提高护理人才教育质量。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落实相关投入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护士公开招聘力度,加快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和职称评定制度改革,合理保障护士薪酬待遇等。医保部门要动态调整护理服务项目价格和支付政策。

特此答复,有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1   

    (联系人:任希明,电话:0431-88906477

    抄送:省人大人代选委、省政府办公厅。

    初审:任希明

    复审:孙宏成

    终审:李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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