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4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吉卫复议字〔2023〕28号
张锋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和疫情防控救治能力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保障群众就医需求
(一)“乙类乙管”过渡阶段救治能力扩容改造。2022年12月7日新十条发布后,根据国家印发的医疗资源准备工作方案要求,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吉林省做好医疗资源准备工作方案》,实施日调度和日报告制度、通过开展督导检查、下发督办函等方式推动工作有效落实。将方舱医院升级改造为亚定点医院,强化重症医疗资源建设,通过强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重症床位建设,使全省重症救治床位达到了5423张,可转换重症床位达到了2867张,完成了国家要求的建设任务,医疗服务能力特别是重症治疗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同时,仅用3天时间实现全省425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1006家基层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发热诊室)全部达到“应设尽设、应开尽开”。发热诊室由6114间增加至11218间,日最大诊疗能力由79186增加到260430人次,每十万人口设诊室达到46.60个。
(二)构建分级诊疗医疗救治体系。以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为主要形式,按照分区包片原则,组建城市医疗集团23个,县域医共体63个,涵盖吉林省全部9个市(州)的21个区、20个县级市、16个行政县、3个民族自治县,达到县域内全覆盖。建立了三级医院包保二级医院,二级医院包保基层医疗机构的包保机制,将全省425家二级以上医院和1006家基层医疗机构都建立了分区包保关系,强化省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促进同质化、规范化诊疗服务,基本实现了基层首诊、分级就诊、有序转诊的诊疗服务体系。同时,省卫生健康委从医疗、护理、孕产妇以及儿童危重症四个维度开展多轮业务培训,指导医务人员全面掌握呼吸机等重点生命支持救治设备操作和俯卧位通气等主要治疗手段,已累计培训1万余人次。
(三)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一是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中医药管理局出台了《吉林省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运用“互联网+”技术,优化现有医疗服务,探索推动互联网技术与医疗服务融合发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一明确、两加强、联通监管”的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发挥互联网医疗服务的积极作用。自2020年以来,全省共有11家医院获得互联网医院运营资质。据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统计显示,2022年全省共有11家医院获得互联网医院运营资质。为群众提供网上预约挂号1079495人次,共提供在线问诊服务39703人次2023年1-4月,吉林省互联网医院就累计为770009人次提供了网上预约挂号服务,为30341人次提供在线问诊服务。二是建设完成了以政府为主导,以构建全省远程医疗服务与监管体系为目标,横向贯通6个省级会诊中心,纵向链接11个委属委管医院、9个市(州)中心医院和45家县医院会诊中心,在全国率先实现覆盖省市县乡四级远程医疗网络,形成“服务可及、管理规范、群众满意”的新的服务格局,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省级专家的诊疗服务。2022年1月-2023年3月远程平台共开展远程会诊528例,病理18例,组织召开远程培训和会议415期,总计人数314740人,远程平台新增影像和病例存储数据约10212条,其中影像数据5292条,病例数据4920条。
(四)做好涉疫药品调度和协调。针对医疗机构涉疫药品储备工作,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工信厅、药监局、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吉林省医疗机构新冠肺炎治疗药品储备工作方案》,按照“保障药品供应优先、满足临床需要优先”的原则,采取“医疗机构采购+药品零售网点销售+地方政府储备兜底”的储备模式,持续提升我省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能力。文件下发后,我委坚持涉疫药品日调度,并根据新冠疫情和甲流等其他流行病趋势,更新监测目录。对相关药品短缺的地区或机构,积极沟通协调,尽快补充库存。同时,进一步强化医务人员药品使用相关培训,督促医疗机构对于符合抗病毒药物用药指征的患者要尽早予以抗病毒治疗,特别是6类重症高风险人群,坚持“早干预、早使用、早治疗”的原则,科学、安全、合理用药,降低重症率和死亡率。
(五)加强重点人群分类分级管理。一是建立完善重点人群健康调查领导机制。2022年12月5日,印发了《吉林省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实施方案》,成立了省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小组,明确疫情防控社区管控组成员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和省民政厅)职责,建立了指挥调度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和信息报送机制。二是多渠道、多途径开展重点人群健康调查。通过分析个人健康档案、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电话调查和入户调查等多种形式,开展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发生疫情的地区,充分利用当地已经建立的重点人群台账,避免重复收集。三是建立重点人群分级分类管理台账。2022年12月20日,我省全面摸清了65岁及以上老年人合并基础性疾病情况,用评估量表对老年人的基础健康状况进行分级,建立了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台账。截止国家要求时限,全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常驻人口数3242392人,接受调查3242392人,其中重点人群552198人,次重点人群311628人,一般人群2378566人,全部纳入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台账。四是做好新冠重点人群动态服务和“关口前移”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合管理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服务作用,利用云服务、电话、微信、视频等非接触方式或上门随访等面对面服务方式,做实红黄绿色标识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做到“六个落实到位”,对重点人群感染新冠病毒或基础疾病加重等情况时及时指导处置落实到位,对红色标识感染人员立即指导就诊转诊,对黄色标识感染人员加强对症用药指导,每天进行健康监测,症状持续加重或经评估不适宜居家的及时就诊转诊。做到“早发现、早识别、早干预、早转诊”,预防和减少新冠病毒感染重症发生。
二、强化编制保障,推动人才流动
(一)调整编制使用权限。省委编办高度重视公立医疗机构编制保障工作,分别于2018年3月、2021年12月下放省直公立医院编制使用权限,除按规定比例预留一定数量空编外,使用空编招聘人员,实行自主用编、免报免批。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省对市县机构编制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吉编办发〔2017〕34号)、《关于进一步优化空编管理的意见》(吉厅字〔2018〕8号)有关要求,及时下放了市县事业编制调整和使用管理权限。将原由省审批的市县机动事业编制使用和调整、公开招聘用编计划管理权限下放给市县,由市县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招聘基层高层次医学人才和急需紧缺医学人才,落实了市县用编自主权,充分发挥了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
(二)保障医疗卫生用编需求。为做好市县医疗卫生用编保障工作,按照《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9〕199号)有关要求,着力推动公共卫生领域编制管理新模式,大力支持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和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保障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浙江大学妇产医院吉林医院用编需求。积极推行基层卫生人才“县聘乡用”“乡聘村用”管理制度,推动医疗人才向基层流动,实现优质医疗资源普惠可及。指导市县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公开招聘用编计划3个工作日内进行批复。近两年来,市县为公共卫生领域人才引进、公开招聘等提供事业编制保障六千余 名。
(三)建立“人才编制池”保障引进医疗卫生人才用编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印发《吉林省万名人才专项编制保障工程实施意见》(吉人办字〔2022〕5号)要求,全面建立“人才 编制池”,省、市、县三级实现全覆盖,储备人才专项编制万余名,为引进公共卫生等领域人才提供编制保障。
三、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公立医院建设
2022年,省级财政累计筹措拨付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补助资金7.9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卫生人才培养、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等方面。同时,为有效弥补因疫情防控对公立医院造成的减收影响,省级财政筹措拨付2.1亿元,用于公立医疗机构运营补助。国家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省级财政第一时间筹措拨付资金2.8亿元,重点支持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及时做好重症医疗资源扩容准备工作,提升新冠肺炎患者救治能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重点从“防感染”转向“保健康、防重症”。
四、加强学校疫情防控能力建设,保障师生安全
国家实施“乙类乙管”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重心已从“防感染”转移到“保健康、防重症”上,省教育厅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最新防控政策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指示批示,结合教育部工作要求,高位统筹、科学指导,不断强化学校物资药品储备、健康驿站建设、师生健康宣教和心理疏导等工作,提升学校疫情防控能力,确保广大师生健康安全,教育教学平稳有序。
五、下一步工作
(一)省卫生健康委将继续指导各地区、各医疗机构加强医疗救治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加强重症高风险人群管理,做好重症床位和药品储备工作,统筹调配医疗资源,在救治上关口前移,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治,始终围绕“保健康、防重症、降死亡”目标来落实、落细各项措施。
(二)省委编办将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按照中央及我省部署,积极稳妥推进疾控机构改革工作;二是会同省卫健委做好省、市、县三级医疗、疾控等机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编制保障工作;三是落实好万名人才专项编制保障工程等重点任务,持续推动编制资源向重点领域和基层一线倾斜,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确保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得进、落得下、留得住。
(三)省财政厅将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努力筹措资金,认真履行政府在卫生领域的投入职责,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和医护人员提供更加良好的诊疗环境。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