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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MB1519656C/2023-01573
分      类: 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18日
标      题: 关于同意吉林省人民医院增加重症医学科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卫审批函〔2023〕15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19日
索  引 号: 11220000MB1519656C/2023-01573 分      类: 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18日
标      题: 关于同意吉林省人民医院增加重症医学科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卫审批函〔2023〕15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19日

关于同意吉林省人民医院增加重症医学科的批复

吉卫审批函〔202315

吉林省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增加重症医学科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关于下发〈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发〔1994〕第30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23号)等相关规定,经材料审核及现场核查,同意你院增加重症医学科。

请你院于七个工作日内,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至吉林省卫生健康委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办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518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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