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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MB1519656C/2021-04280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30日
标      题: 关于调整吉林国文医院等三家民营医疗机构审批权限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卫审批发〔2021〕1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07日
索  引 号: 11220000MB1519656C/2021-04280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30日
标      题: 关于调整吉林国文医院等三家民营医疗机构审批权限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卫审批发〔2021〕1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07日

关于调整吉林国文医院等三家民营医疗机构审批权限的通知    

  卫审批发〔20211

长春市卫生健康委、长春新区卫生健康局、公主岭市卫生健康局: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审批服务能力,根据《吉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调整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吉卫审批发〔2018〕4号),经研究决定,将吉林心脏病医院审批权限下放至长春市卫生健康委,长春通源医院审批权限下放至长春新区卫生健康局,吉林国文医院审批权限下放至公主岭市卫生健康局。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长春市卫生健康委、长春新区卫生健康局、公主岭市卫生健康委应与我委及时做好机构医疗机构审批权限移交工作,完善相应审批项目,严格行行政审批职能,依法依规管理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落实医疗机构行政审批责任。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3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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