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问题解释》政策解读
现将《<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问题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读如下:
一、《解释》制定和实施的意义
为了正确执行《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范《条例》把握尺度。
二、《解释》的制定过程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由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3月30日通过,自公布之日(3月30日)起正式施行。针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本《解释》月2016年4月28日下发。
三、《解释》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
总体思路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行计划生育,提高人口素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具有实际操作意义的规范性文件。
四、《解释》的主要内容
《解释》包括关于生育政策的相关问题、关于奖励政策相关问题、关于生育属性的认定问题、关于计划生育证件办理问题四个方面。
(一)关于生育政策的相关问题,包括关于生育和再生育政策、关于子女数量计算问题、关于生育政策的衔接问题等方面。
(二)关于奖励政策相关问题,包括关于奖励政策的衔接问题、关于婚假、产假和护理假规定的执行问题等方面。
(三)关于生育属性的认定问题,包括关于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生育行为属性的认定问题、关于超生的认定问题、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生育的认定问题、关于生育属性认定的政策衔接问题等方面。
(四)关于计划生育证件办理问题,包括关于生育服务证办理问题、关于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问题、关于计划生育证件办理的有关要求、关于网上办证问题等方面。
五、《解释》实施的保障措施
《解释》明确了各类问题的处理办法,确保各地正确执行《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附件:《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问题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