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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MB1519656C/2020-01095
分  类: 政策解读;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28日
标      题: 《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8日
索  引 号: 11220000MB1519656C/2020-01095 分  类: 政策解读;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28日
标      题: 《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8日

 

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工作?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培养合格临床医师的必经途径,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卫生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治本之策,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学教育改革的重大举措。2013年12月3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提出了总体部署和目标举措。结业考核作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对于保障培训质量,促进培训结果同质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结业考核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是什么?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结业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考核基地负责结业考核工作的具体落实。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中心”)负责建立国家理论考核题库、制定理论考核大纲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指导标准,指导各地考核实施,提供考核技术支持服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为本地结业考核工作实施主体,负责制定考核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专业理论考核;按照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指导标准组织命题、遴选培训考官,组织实施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发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三、结业考核如何组织实施? 
  结业考核包括专业理论考核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两部分。专业理论考核部分由人才中心提供人机对话考核技术服务、考核结果分析等指导服务工作,公布通过标准。临床实践能力考核部分,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和标准(试行)》,由人才中心组织制定各专业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指导标准,各考区根据该标准制定本地安排并组织实施,可委托医师协会等行业组织、有关单位具体实施。

结业考核由委里组织实施,原则上要于每年6月底前完成。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且培训过程考核合格者,按要求通过网络或现场报名等方式提供有关报名材料。培训基地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报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后,在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的考核基地参加结业考核。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结业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未通过临床实践能力考核、专业理论考核或其中任一项者,根据培训基地所在地省级卫生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可再次申请参加结业考核。 

四、培训中的过程考核包括哪些内容? 
  过程考核主要包括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年度考核,内容涉及医德医风、临床职业素养、出勤情况、临床实践能力、培训指标完成情况和参加业务学习情况等方面,由培训基地严格组织实施,过程考核结果需及时记录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手册。 
  五、结业考核的内容有哪些? 
  结业考核是衡量培训整体效果的结果性综合评价,分为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和专业理论考核两部分。临床实践能力考核主要检验培训对象是否具有规范的临床操作技能和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多发疾病的能力。专业理论考核主要评价培训对象综合运用临床基本知识、经验,安全有效地从事临床诊疗活动的能力。

六、在考核中出现违纪违规情况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对在培训考核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培训基地或考核基地,给予通报批评和限期整改的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培训基地或考核基地资格。对有关当事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提请其上级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分。 
  对在过程考核中弄虚作假的培训对象予以批评、训诫,并责成其重新考核,情节严重的延长培训时间或取消培训资格。对在结业考核中弄虚作假的培训对象,取消其考核资格和成绩,情节严重的取消次年参加考核资格。

 

附件:《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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