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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MB1519656C/2020-01029
分  类: 政策解读;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9年10月30日
标      题: 《吉林省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处理规定(试行)》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10日
索  引 号: 11220000MB1519656C/2020-01029 分  类: 政策解读;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9年10月30日
标      题: 《吉林省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处理规定(试行)》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10日

 

《吉林省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处理规定(试行)》政策解读

 

为加强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纪律约束和监督检查,筑牢拒腐防变的制度防线,2019年10月30日,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的《吉林省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处理规定(试行)》横空出世印发全省,拉开了向医疗界的“红包”现象宣战的帷幕,推动医院监督管理的制度化、常态化进程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和目的

医疗卫生健康行业关系千家万户,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行风的好坏和效能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医疗行业的形象,关系到改革成败的大局。或明或暗、屡禁不止的“红包”现象已成为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医生收受患者或家属的“红包”,更是加重了患者的精神和经济负担,无异于雪上加霜、屋漏逢雨,这不仅玷污了医学的圣洁与尊严,使带有圣洁光环的红十字蒙羞,也将失去群众对我们的信任,危害极大。

作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面对这一现象绝不能宽容,决不能给其留下任何赖以滋生的土壤,必须加以铲除,这样才能彰显医者始终坚持以奉献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时刻铭记“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誓言,弘扬“医术仁心,关爱生命”的医院文化价值观,诚心实意的为患者服务,还是要推动医院管理监督的制度化常态化。因此,制定规范的、统一的、具有可指导性的《处理规定》势在必行。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本规定所称的“红包”,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以各种名义收受患者或其亲友馈赠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等财物。主要包括:患者或其亲友主动送予、医务人员无法拒绝的;通过中介或第三方变相取得的;通过暗示、勒卡、变相勒卡索取的。

  本规定适用于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是指在编和聘用制的医师、护士、药学技术、医技以及其他人员,同时包括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和医院中的研究生、进修生和实习生。

  纠治医务人员收受“红包”问题,按照属地原则,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长效治理。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涉及“红包”问题的监督检查、调查处理;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省内中省直医疗机构和重大问题的督办查处工作。

  三、主要解决的问题

  收取红包的行为违反了医生崇高的职业精神,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也影响医患和谐,影响群众对医生的信任。制定《吉林省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处理规定(试行)》,纠治“收红包”顽疾,就是要从管理角度加强预防和规范,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加强医院医德医风建设,进行有效的宣传思想教育,积极宣传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崇尚职业道德,行业道德。从行政手段、法律手段上加以惩罚,监督问责之后引以为戒,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患者服务。同时,创造条件切实提高医务人员的收入,使医务人员真正感受到经过自己的辛勤努力就能获得回报,不用收受“红包”。使患者真正感受到优质的医疗和护理服务,不用送什么“红包”,从而在患者心目中,树立起良好的诚信和信誉,不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步伐。

  四、下一步推动落实的具体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部署、组织、协调和指导贯彻执行《处理规定》,各医疗机构要及时公布《处理规定》并组织全体职工学习教育,印制成册做到人手一份。同时,积极开展面向社会宣传,通过组织义诊、各类社会活动等时机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处理规定》。

(二)向社会公开承诺。医院通过媒体、网络向社会公开做出拒收“红包”的承诺,并在医生办公室、护士工作站等显要位置摆放拒收“红包”警示牌。同时,医院在结算处设立服务测评箱,由出院结算处工作人员在患者或家属办理出院结算时,发放医疗服务满意度评议表并告知其将填好的测评表投入投放箱中,定期回收统计汇总。

(三)实行医患不收“红包”、不送“红包”双向承诺协议书。责任医师、护士在患者入院第一时间负责及时与患者或患者家属进行沟通,宣传严禁医护人员收受“红包”的有关规定,告知并组织医患双方签订不收“红包”、不送“红包”双向承诺协议书,纳入该患者的病历管理。

(四)开展无“红包”医院、科室创建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宗旨,进一步增强廉洁行医意识,切实维护患者利益,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对宣传《处理规定》成效显著、医院(科室)杜绝“红包”或收受“红包”全部上交无举报、三方评估和巡查行风正气反响较好的单位,将给予褒奖。

 

    附:《吉林省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处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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