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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MB1519656C/2020-10823
分      类: 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0年08月28日
标      题: 关于同意长春通源医院增加诊疗科目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卫审批函〔2020〕19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31日
索  引 号: 11220000MB1519656C/2020-10823 分      类: 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0年08月28日
标      题: 关于同意长春通源医院增加诊疗科目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卫审批函〔2020〕19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31日

 

 

 

 

关于同意长春通源医院增加诊疗科目的批复

 

吉卫审批函〔2020〕19

 

长春通源医院:

  你院提交的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经材料审核及现场核查,同意你院增加耳鼻咽喉科(病房);胸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肾病学专业;泌尿外科专业(病房)。

  请你院于七个工作日内,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前往吉林省卫生健康委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办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28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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