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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MB1519656C/2020-01021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3月17日
标      题: 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外省“健康码”入吉互认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卫明电﹝2020﹞183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21日
索  引 号: 11220000MB1519656C/2020-01021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3月17日
标      题: 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外省“健康码”入吉互认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卫明电﹝2020﹞183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21日

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外省“健康码”入吉互认的通知

 

吉卫明电﹝2020﹞183号

 

各市(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长白山开发区、长春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健康通行码”跨地区互通互认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07号)文件要求,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一体化平台),建立本省与其他省(区、市)“健康码”互认机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适用对象及互认方式

  外省(市、区)入吉人员通过注册全国一体化平台“防疫信息码”功能实现跨地区互认。

  互认方式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健康通行码”跨地区互通互认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07号)要求,依托全国一体化平台,通过与全国一体化平台“防疫信息码”对接,以全国一体化平台 “防疫信息码”为中介进行转换,从而实现跨地区“健康通行码”互认。主要包含两种情形:一是入吉人员之前已成功注册“吉事办”小程序并获取“吉祥码”,则直接亮码,根据现场扫码测温情况实施相应管控措施;二是该人员未申领过“吉祥码”,可现场注册获取“吉祥码”,也可出示全国一体化平台“防疫信息码”,根据现场扫码测温情况实施相应管控措施。

  二、管控措施

  按照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重点公共场所启动“人人有码 码上行动”健康信息码管理通告》要求,依据《“人人有码、码上行动”工作规范(试行)》,采取以下管控措施:

  绿码人员:可省内正常出行。

  黄码人员:现场测温异常(体温≥37.3℃),若体温恢复正常,经扫码员测温登记确认后,可恢复正常出行。

  橙码人员: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以及按照防疫期间规定须进行隔离人员,若本人无新冠肺炎症状,隔离期满,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核验无异常可自动转为绿码,并恢复正常出行。

  红码人员:确诊或疑似病例人员,依照国家新冠肺炎防疫有关规定实施管控和“吉祥码”健康状态色调整。

  三、工作要求

  各市(州)、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确保扫码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加快推进吉林省与其他省(区、市)“健康码”互认工作,推动全国范围内尽快实现“一码通行”。

  

  

  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代章)

  2020年3月1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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